林偉信、黃琮淵、許昌平/台北報導2020年8月22日 GMT+8 上午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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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銀行經營權之爭,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昨判決台新金勝訴。對於判決結果不如預期,財
政部表示「深感遺憾」,將依法提起上訴,籲請各界繼續支持,以維護全民利益。(本報資
料照片)
纏訟15年的彰化銀行經營權訴訟戰進入延長賽!不滿公股搶走經營權,台新金控告財政部違
反雙方契約,高等法院昨天宣判,確認財政部持有彰銀股份未出售前,應支持台新金取得過
半董事之契約關係存在。等於是台新金再度告贏,不過此案仍可上訴,將再進入延長賽。
財部遺憾將爭取支持
對於判決結果不如預期,財政部表示「深感遺憾」,將依法提起上訴,籲請各界繼續支持,
以維護全民利益。台新金昨天傍晚也發出四點聲明,感謝法院還給台新金一個公道。
彰銀案纏鬥多年,2014年因財政部不再支持台新金當選多數彰行董事,台新金提告求確認雙
方契約存在,進入法律攻防。
2016年,一審認定雙方有契約關係,只是,財政部不得「妨礙」台新金取得彰銀過半董事席
次。
二審推翻一審見解,認為雙方不但有契約存在,且財政部應「支持」台新金取得彰銀過半董
事席次,財政部不服提出上訴。三審法院歷經長達2年審理後,去年廢棄二審判決,再度發
回高等法院更一審。
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昨認定,財政部在2005年間標售彰銀股權時,台新花365億元多元標得
特別股,雙方契約成立,因此判決財政部應支持台新指派的人當選彰銀4席普通董事。財政
部抗辯是宣示公法政策,不可採信。
更一審解釋,財政部締約雖未定期限但有解除條件,就是台新金控非彰銀最大股東,財政部
如果不願受該契約約束,可直接或間接向台新購買彰銀股票,或由彰銀向台新購買股票為庫
藏股,否則財政部就要履行契約。
台新金籲提和解方案
台新金強調,當初係參與公開之國際標案並以溢價40%得標,如今卻須與財政部對簿公堂,
非台新金所願,彰銀案只要一日未解決,實際上仍無贏家,也籲財政部早日息訟止爭並提出
和解方案,以終局解決彰銀案。
金融圈認為,雖然台新金勝訴,但因財政部還可以上訴,短期內彰銀經營權仍舊握在財政部
手上,不會有變化。等到全案定讞,這屆董事任期恐已結束,接下來還有得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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