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想了一切面試情況,卻沒想到這樣結局。
https://i.imgur.com/jvUKvMD.jpg
需銀行經驗,上市櫃公司經驗,律師執照。
我只是某銀行百分百控股公司的催收部法務,被派遣到銀行催收部代主管職,從事相關工
作數年,也拿出相關證明。
我原以為符合相關規定(銀行催收業務經驗),剛被試務委員告知是以投保單位為認定。
子公司未上市櫃,不符資格,只是派遣至銀行,非銀行員工,不符資格。
台銀是我唯一目標,我也有信心能勝任該職務……
只能扼腕
作者: D78E01 (D78E01) 2020-08-23 08:56:00
公部門就是這麼食古不化,暈倒
作者:
sn245763 (Herman)
2020-08-23 09:03:00金研院的二試就是這麼硬,不確定的資格最好先詢問。
字面應該很清楚吧 照簡章走是這樣有些單位不符合也是當場被請出去
拍拍,其實在考之前問清楚比較好,我前銀行的部門名稱是債管,我也有特別打電話去問「債管」符不符合「催收」,也有認識的朋友在委外催收公司當催收的,也是資格不符,因為「外催公司」不算「銀行」。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0-08-23 09:18:00看不太懂為何不符規定,我的理解,原PO是金控公司員工,被派到銀行從事催收,那…金控除了台灣金控外,都有上市啊!
作者:
harunatsu (harunatsu)
2020-08-23 09:19:00公部門就是這樣,最好都問清楚。加油!至少知道可以努力的方向了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0-08-23 09:20:00原PO是任職於金控底下的資產管理公司,借調銀行嗎?那我就懂了照字面解真的是不符,原PO再加加油
作者:
sn245763 (Herman)
2020-08-23 09:30:00有興趣板上可以搜尋『土銀』『面試』,模組化取得證照的考生被判資格不符趕出考場,但模組化又是金研院自己承認,然後次年考試又改成可以接受模組化證照。金研院的思維就是你的資格要一字不漏,跟簡章一模一樣。
作者:
EXDes (新手半熟)
2020-08-23 09:40:00借問一下,簡章如果只列「法務工作經驗」,是不是就很廣?例如在政府機關、民營企業辦理法律相關業務就可以?
作者:
sn245763 (Herman)
2020-08-23 09:51:00問金研院,不然下一個換你PO文...
作者:
CiWan (octopus_bro)
2020-08-23 10:03:00這很正常,我們公司台銀都看投保紀錄沒辦法!!朋友說兆豐下次會招,請留意官網和104職缺消息繼續努力加油
我前陣子在合X面試時,也是被研訓院請出去,理由是沒有業績排名表。但我剛離職也不能印,拿最近兩年百萬扣憑他也說「不能證明排名」,雖然覺得很好笑,但考公股就是照簡章生也要生出資料,只能說買一次教訓吧,說不定老天有更好的安排 XD
作者: ly0925 2020-08-23 10:52:00
QQ知道你是誰 有看到 也替你覺得可惜
作者:
WalterC (沃爾特)
2020-08-23 11:21:00作者:
stply (速水玲香)
2020-08-23 11:31:00那就考律師吧!以後的人生還很長,既然有志從事銀行業,銀行應該也很吃律師牌,目標遠大,今天的事就是最好的安排。
作者: seikuu (*口貝*) 2020-08-23 13:21:00
上次也被請出來,原因是郵局非銀行業也就是說郵局人員什麼都不能考(ーー;)
作者: MrClock (正向的力量~~) 2020-08-23 15:55:00
怎麼不先確認?我覺得要賭沒先確認就是原po的問題了=.=沒必要貼上來 子公司名稱不是銀行吧 是不是上市櫃這點自己應該心知肚明
作者: nibonnibon (尼泵) 2020-08-23 18:45:00
今天如果金研院沒有照規定,被別人揭發呢?所以照規定的基本條件是不能自我解讀。不過,沒進來或許對你是好事,有時候找工作就是這樣,沒有得到的或許是後面有更好的工作在等著你。
作者:
chiungyii (knad-botk)
2020-08-23 18:46:00你「本職」不在銀行,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放清鬆
不然你覺得是要申訴或是陳情嗎?你學法律的可能更清楚狀況....或許有更好的安排吧原PO再加油!!
作者:
who5566 (二二六六)
2020-08-23 22:59:00金研院本來就照字面走 遵循得很細 常常往上問好幾次
作者: world1983 2020-08-23 23:47:00
很大問大家在職證明是一定要嗎,不是工作經歷表能取代嗎
作者:
kokolotl (nooooooooooo)
2020-08-24 10:16:00面試完打電話來說公股年資未滿兩年XD
當年面試017九等,前面的不符兩年銀行經驗,拖著行李箱離開,感覺都快哭了,原Po 拍拍
作者:
symeng (阿咩咩)
2020-08-26 10:10:00這條件限制合理 但僅要求字面上的意思而不考慮實際情形也蠻有趣的
是說abcbabbcc講的,不符合兩年年資還去面試的沒兆九面試資格蠻正常的吧,不像原po這個有討論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