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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處:http://udn.com/NEWS/SOCIETY/SOC5/7588964.shtml
培育陳建安等多位桌球國手的新竹縣民葉萬壽控訴,
么女葉俊瑜上月跳樓輕生前,密集地撥16通電話及傳6封求救簡訊給擔任消防員的男友,
男方態度消極,女兒傳完後跳樓自殺。葉父認為,救人是消防員天職,
男方冷漠態度不適任消防員,他打算循法律途徑幫愛女討公道。
被控訴的消防員昨天表示,他心情低落,不便回應。
被控訴的消防員任職新竹縣某分隊,和女方都是28歲,2人是國中同學,交往近3年,
女方是補習班英文教師。
葉萬壽說,女兒「瑜瑜」和男友論及婚嫁,他把對方當女婿疼愛,
悲劇發生後,男方未誠懇地說明原因及道歉,難以撫平家屬傷痛。
葉萬壽提到,事發當日凌晨,「瑜瑜」幫他修剪頭髮,
聊到和男友間為開車門不慎造成車門刮損的事不愉快。
凌晨1點多,男方打電話告訴他「瑜瑜說要自殺,我們吵架了。」
葉萬壽到4樓房間探望女兒,告訴女兒「早點睡,吵架的事過2天再講」,
女兒也說要熄燈休息。10日凌晨4點10分左右,葉女從4樓墜樓,未留遺書。
葉萬壽調閱女兒手機通聯,查出9日深夜10點55分至10日凌晨3點49分間,
女兒撥出16通電話及6封簡訊給男友,
簡訊內容有「5分鐘不接電話就跳下去」、「救我」、「救救我,求你」等。
凌晨3點13分,葉女打電話到男友服務的消防分隊,值班同仁告知「他已經睡了。」
葉父說,女兒很愛家人,前一晚寫紙條給媽媽「隔天一早要上班,記得叫我起床」,
他認為,女兒一定受到很大刺激,才會走上絕路。
葉父認為,男方應有職業的敏感度和警覺,第一時間若積極阻止或通報,
悲劇應不會發生。男女雙方家長兩度協調,葉父希望男方拿119萬以女兒名義做公益,
但雙方沒有共識。
新竹縣消防局副局長陳中振說,感情屬私領域,不該影響機關形象,希望同仁勇於負責,
對同仁的行政處分,會待刑事或民事訴訟告一段落再處理。
具律師身分的新竹縣議員林思銘認為,男方恐涉及應作為而不作為的過失致人於死罪責。
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佳秀認為,男方消極地沒阻止,是否構成犯罪,
要看是否有更多證據佐證,男女朋友在法令或契約上沒有保護義務,
即使不構成犯罪,應有道義上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