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小版僕ethefalse
V4版規出來之後,剛好又遇到多事之秋,
因此同時讓大家發現了V4版規上的問題
在這裡做個整理,確保大家所提意見並未被誤會或未被注意到
同時也回應關於版上風氣的討論
1.廣告文問題
由於"南方論壇"一文,為顯而易見之學術廣告文,
引起討論是否廣告文不應只放寬宮廟文,也應顧及PTT為學術論壇之目的,放寬學術文
但學術廣告文如何分辨也是一個困難點,也感謝眾版友提出想法,
目前看到的想法主要有兩個,
(1)對學術廣告文做詳加定義
(2)請要發學術廣告文的寄給版主,直接做判斷
2.置底檢舉區
vertos版友提出,主要認為已有置底檢舉區,不需特別加諸30字請發檢舉文
若有抗辯之需求,再寄信請版主另外開文
3.文章分類過多
vertos版友提出,將其所提出的內容於下分享同時回應,
推 vertos: 覺得目前的分類方式太過細微,性質上也有重疊,版友發文不 11/18 02:55
→ vertos: 易釐清。可能造成國文老師們檢舉文章分類,不利版風和諧。 11/18 02:55
推 vertos: 2.「文章」類別改為「轉載」會更明確。(不然版上除了公告 11/18 03:00
→ vertos: 以外,不就都是文章?) 11/18 03:00
這點還好,主要就是要將這類文體特別做分類,至於名詞如何我認為應該是都可
→ vertos: 4.[宮廟] b 介紹公廟必須自己親自去過(要如何證明?) 覺得 11/18 03:07
→ vertos: 此款多此一舉。我若用「文章」分類轉貼某公廟介紹文,要算 11/18 03:07
→ vertos: [宮廟]?還是「文章(轉錄)」。我覺得可以大方一點歡迎介紹 11/18 03:07
→ vertos: 公廟,不必限定去過。再者、宮廟執事自己介紹自己宮廟,會 11/18 03:07
→ vertos: 不會踩線? 11/18 03:07
[分享]文的目的,主要是分享在宮廟的一些活動體驗
[宮廟]文的目的,主要是介紹宮廟後,心得為次,但仍必要
不知道這樣是否有釐清v版友之疑慮?
至於宮廟執事介紹自己宮廟...我不太清楚v版友認為會踩線的疑慮是...?
我是覺得還好啦~~只要符合版規應該沒差,畢竟目前介紹的宮廟文,
也沒人知道到底是不是該宮廟的廟方人員@@
4.版風問題:是否開放玄學、問事、辦事、通靈、氣功等
個人立場是尊重每一次的民意,過往的歷史是不開放通靈問事,
同時個人以版主立場而言,不止尊重還非常認同,
但因現行版風顯然需要開示者協助大家釐清冤親債主或個人靈修的疑問,
所以在切割的執行及與其他版主在版規的討論上,確實充滿困難。
(1)玄學部分:我認為算是後者全數的整合,所以就不另外討論
(2)問事部分:我覺得分兩種
(A)問廣泛性的問題:我認為這是可以部分開放的,但不能以靈學角度回答、探討
(B)問私人性的問題:我認為不得開放,個人的事情個人擔當,
這是公開版,並非個版
(3)辦事部分:不可,辦事一律禁止,因為辦事等同有廣告自身之能力、宮廟
即已經有商業之行為,並非學術版之目的,而且有可能出問題
本版並無力擔保任何事情
(4)通靈部分:亦不可,專版專用,通靈事,請到靈學版(soul)
(5)氣功部分:氣功雖然為民俗部分,但私以為已經是極為枝微末節之處
在本版討論氣功,實屬不妥,何況已經有專版,更應該專版專用
對於玄學如同cardozo版友,我贊同他的3.的部分內容
我以為指名某處宮廟問事是可以的,但不應該推薦版友
因為同樣的道理,推薦,就可能有商業行為的問題
本版商業行為應當要禁止才是。
個人有個想法,做個描述,看大家覺得如何:
如果要靈學、靈修,可以適度放寬,但該靈學、靈修宮廟,
必須是政府網站上有登記的,而且所提之內容、修法
都必須是該宮廟的廟方人員、廟方發行之書籍之教學才能分享
需表明何年何月何日何時,在該宮廟,有該宮廟廟方之人員XXX
帶領或教學,以供查證。
若為擲筊,神壇以外,皆開放。
關於目前為止的版規爭議,以及對於版風的想法大致如上,希望能夠拋磚引玉
讓大家把這個版的風氣導向更好,謝謝各位版友耐心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