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務] 關於到目前為止的V4版規問題

作者: ethefalse (無月政龍)   2017-11-20 19:49:14
大家好,我是小小版僕ethefalse
V4版規出來之後,剛好又遇到多事之秋,
因此同時讓大家發現了V4版規上的問題
在這裡做個整理,確保大家所提意見並未被誤會或未被注意到
同時也回應關於版上風氣的討論
1.廣告文問題
由於"南方論壇"一文,為顯而易見之學術廣告文,
引起討論是否廣告文不應只放寬宮廟文,也應顧及PTT為學術論壇之目的,放寬學術文
但學術廣告文如何分辨也是一個困難點,也感謝眾版友提出想法,
目前看到的想法主要有兩個,
(1)對學術廣告文做詳加定義
(2)請要發學術廣告文的寄給版主,直接做判斷
2.置底檢舉區
vertos版友提出,主要認為已有置底檢舉區,不需特別加諸30字請發檢舉文
若有抗辯之需求,再寄信請版主另外開文
3.文章分類過多
vertos版友提出,將其所提出的內容於下分享同時回應,
推 vertos: 覺得目前的分類方式太過細微,性質上也有重疊,版友發文不 11/18 02:55
→ vertos: 易釐清。可能造成國文老師們檢舉文章分類,不利版風和諧。 11/18 02:55
推 vertos: 2.「文章」類別改為「轉載」會更明確。(不然版上除了公告 11/18 03:00
→ vertos: 以外,不就都是文章?) 11/18 03:00
這點還好,主要就是要將這類文體特別做分類,至於名詞如何我認為應該是都可
→ vertos: 4.[宮廟] b 介紹公廟必須自己親自去過(要如何證明?) 覺得 11/18 03:07
→ vertos: 此款多此一舉。我若用「文章」分類轉貼某公廟介紹文,要算 11/18 03:07
→ vertos: [宮廟]?還是「文章(轉錄)」。我覺得可以大方一點歡迎介紹 11/18 03:07
→ vertos: 公廟,不必限定去過。再者、宮廟執事自己介紹自己宮廟,會 11/18 03:07
→ vertos: 不會踩線? 11/18 03:07
[分享]文的目的,主要是分享在宮廟的一些活動體驗
[宮廟]文的目的,主要是介紹宮廟後,心得為次,但仍必要
不知道這樣是否有釐清v版友之疑慮?
至於宮廟執事介紹自己宮廟...我不太清楚v版友認為會踩線的疑慮是...?
我是覺得還好啦~~只要符合版規應該沒差,畢竟目前介紹的宮廟文,
也沒人知道到底是不是該宮廟的廟方人員@@
4.版風問題:是否開放玄學、問事、辦事、通靈、氣功等
個人立場是尊重每一次的民意,過往的歷史是不開放通靈問事,
同時個人以版主立場而言,不止尊重還非常認同,
但因現行版風顯然需要開示者協助大家釐清冤親債主或個人靈修的疑問,
所以在切割的執行及與其他版主在版規的討論上,確實充滿困難。
(1)玄學部分:我認為算是後者全數的整合,所以就不另外討論
(2)問事部分:我覺得分兩種
(A)問廣泛性的問題:我認為這是可以部分開放的,但不能以靈學角度回答、探討
(B)問私人性的問題:我認為不得開放,個人的事情個人擔當,
這是公開版,並非個版
(3)辦事部分:不可,辦事一律禁止,因為辦事等同有廣告自身之能力、宮廟
即已經有商業之行為,並非學術版之目的,而且有可能出問題
本版並無力擔保任何事情
(4)通靈部分:亦不可,專版專用,通靈事,請到靈學版(soul)
(5)氣功部分:氣功雖然為民俗部分,但私以為已經是極為枝微末節之處
在本版討論氣功,實屬不妥,何況已經有專版,更應該專版專用
對於玄學如同cardozo版友,我贊同他的3.的部分內容
我以為指名某處宮廟問事是可以的,但不應該推薦版友
因為同樣的道理,推薦,就可能有商業行為的問題
本版商業行為應當要禁止才是。
個人有個想法,做個描述,看大家覺得如何:
如果要靈學、靈修,可以適度放寬,但該靈學、靈修宮廟,
必須是政府網站上有登記的,而且所提之內容、修法
都必須是該宮廟的廟方人員、廟方發行之書籍之教學才能分享
需表明何年何月何日何時,在該宮廟,有該宮廟廟方之人員XXX
帶領或教學,以供查證。
若為擲筊,神壇以外,皆開放。
關於目前為止的版規爭議,以及對於版風的想法大致如上,希望能夠拋磚引玉
讓大家把這個版的風氣導向更好,謝謝各位版友耐心觀看^^
作者: cardozo (kontingent)   2017-11-20 19:55:00
其實禁止宮廟執事上來推薦自家廟宇一樣是擔憂商業行為避免有自吹自擂之嫌更何況信仰這種事情是需要信徒自發性的心有所感不過人們會上來爬文找資料的時候,大多數是最無助的時候若因此看了推薦文前去處理,但未能見效甚至錯過正規處理模式的契機(例如醫療、訴訟)豈不冤枉
作者: ccclum   2017-11-20 20:52:00
可否定義4-2-A 可否定義何謂 靈學角度,並舉出例子幫助瞭解。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7-11-20 20:58:00
我是覺得或可先暫行,有問題應可再討論修改吧??
作者: wkwtb (....)   2017-11-20 20:59:00
關於第四點。今天你的看法並無錯誤。但是假設明天ga被告上法院證實為神棍(純假設舉例),你今天的看法還正確嗎?禁止問事不是因為版友需不需要,而是「因為無法分辨」也「承擔不起」負責開明牌的人是否在某一天會顯露出另一面。「「「「「」」」」」再假設有一個文質彬彬、條理分明、頭頭是道的版友上來釋疑。「「「「「」」」」」以上這段看起來沒問題,但是請你重看一次,把版友代換成「妙蟬」不講了,再講下去會很難聽。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7-11-20 21:00:00
哈哈~ 真的是厚我是覺得板主都是為大家服務,很辛苦,有問題也是要背的不過我對宮廟系統不熟,只是因為有一次經過 玉帝廟有過神奇的經驗,受到具體實質的幫助,從此改變對宮廟的態度
作者: wkwtb (....)   2017-11-20 21:04:00
公廟。宮廟。各司其職而已。
作者: cardozo (kontingent)   2017-11-20 21:04:00
回覆e板主:我覺得都該禁,只能單純分享經驗但分享經驗是不能明示或暗示問事的地點在哪裡理由同樓上w板友:板主群背不起這種責任若執事人員不表明身分,確實無可奈何,只能從內容中有沒有推銷(類似法會、祈福燈)進行商業行為之判斷
作者: wkwtb (....)   2017-11-20 21:22:00
eth版主法律可能不用背上太大的責任,不過被李連累一點因果是免不了。請注意我的主詞……好事沒有,打破要賠。再多講就超出我一位神棍的掃地區域了
作者: ccclum   2017-11-20 21:58:00
我投禁止一票宮廟辦事本來就要低調。一切隨緣不攀緣
作者: stockeye (stockeye)   2017-11-20 22:35:00
學術網路回歸學術,通靈或是問事情應該屬於商業行為讓大家知道民俗活動意義,應該才是板的存在價值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7-11-20 22:41:00
回e板大, 個人覺得V4板可以先暫行,有問題再討論,不過其他板友已經跳下來討論,目前沒有更進一步的見解,若有修改小弟應該也不會有太多意見,哈哈~ XD那次是新買手機放在口袋,後來騎卡踏車掉在路上了,因為路線有點距離,沒有頭緒很著急,後來經過 玉帝廟,想說我信 佛的,要不要進去拜, 才走進去中庭又走出來,沒拜,但是一走出來身心輕快,著急感"被"一抹而散,莫名其妙消失覺得很神奇,然後心頭莫名其妙在走出門順間靜下來了,就想說回剛剛騎車停頓的地方看一下,就看到有個年輕人站在路邊拿著我手機四處張望,年輕人還打給我阿姨說他檢到我手機...來回走了幾次,就一整個覺得就很神奇,這種緊繃情緒瞬間被擦掉的感覺,更早就是在 貝諾法王法會上,那次也很神奇...和這次遭遇類似
作者: pk6977478 (歡樂潛水艇)   2017-11-21 00:53:00
投禁止<半票> 是否 可改成以辦事<神>代替宮廟 幫<神>廣告比幫<廟>廣告來的好吧例如 說東港東隆宮 問事改成 溫府王爺我邏輯是 版大說的沒錯問事在民俗也是很重要的一環但網友大大們說的也不錯 出事大家扛不起 那就只好把球 做給神了 論<神>也很符合民俗精神我們只在意廟 但廟的本質是神 沒神哪有廟??
作者: cardozo (kontingent)   2017-11-21 07:21:00
樓上p板友的建議很好啊,不過在一些王爺信仰的脈絡裡有些王爺的姓氏很特殊,名銜一報出來大概就有人認得這時底下通常會出現「該不會你是隔壁村的某某廟」之類的推文,所以是否在主文與推文、回文都不該介紹廟的所在處也不要想用揣測、暗示的方式去找出是哪間廟
作者: wkwtb (....)   2017-11-21 10:34:00
我建議禁止版友在版上問事或幫忙處理,有事私下自己橋禁止提供或要求聯絡方式... 可以提到宮、廟或神尊..但地址電話禁止公開提供及詢問(參照marvel)禁止明示或暗示可以私下或至某地詢問 ... 嗯...可以提供至某地「被」辦事經驗,但是禁止提供幫人辦事的經驗相關尺度由版主依照當時討論情形及內容判決簡單說就是禁止提供或詢問聯絡、問事資料當通靈王可以,禁止幫人辦事問事
作者: cardozo (kontingent)   2017-11-21 12:59:00
雖然現在的意見看起來趨於一致不過板主有沒有考慮辦個二階段式的投票啊?第一階段決議是否開放通靈問事文(或部分開放)若第一階段有過(就是贊成多過反對開放)再進行第二階段的投票,決定哪些資訊不應公開會這樣建議的原因在於,有此種需求的板眾一定存在但這些正經八百的議題討論,可能也不好意思出來表達畢竟也是要尊重所有使用者的期待啊,否則也是淪為一言堂
作者: oppofolk (哇哈哈哈)   2017-11-21 18:27:00
這版看好幾年前的文章,一直都不太有通靈問事文,是這幾年開始從其他版竄進來,靈學就回歸靈學版吧!即使沒通靈,這裡也不是一言堂,況且,如果因為規範版上的發文內容就算一言堂,基本上,所有的論壇,包刮PTT都是一言堂了!畢竟每個論壇,每個版都有要聚焦討論的內容!
作者: wkwtb (....)   2017-11-21 18:45:00
我以為通靈問事是這幾天才開始流行的
作者: cardozo (kontingent)   2017-11-21 18:47:00
上兩樓的o板友,我建議投票決定就是期待透過正式程序逐漸形塑出本板的討論核心啊,如果沒有經過正當程序不管是直接開放還是禁制,本來就會有成為一言堂的可能所以重點在「如何形成一個板的規範」,這是手段問題我想我看這個板的時間不太可能比你短到哪去最近通靈系列的文變多,我想跟marvel板規趨嚴也有關係說句不中聽的,查查幾個在本板活躍的id在隔壁M板的記錄整個問題的輪廓就會浮出來了
作者: wkwtb (....)   2017-11-21 21:40:00
樓上的話很中聽,如果換我來將會直接得罪人又,我反對投票。應該由版主聽取意見後決定最後結果。
作者: cardozo (kontingent)   2017-11-21 22:18:00
回覆樓上w板友:其實這樣也未嘗不可,我提的方案太冗長就看板主群願不願意聽取意見後做出判斷了
作者: milet (milet)   2017-11-21 22:25:00
問題的輪廓如何呢?請說清楚,在本板活不活躍和在其它板記錄如何又有何干系?是犯罪嗎,麻煩請去報警。出現在本板的人物,言行如何,大家自會判斷。情緒性含沙射影他人就免了,請聚焦在尊駕的目的即可。
作者: cardozo (kontingent)   2017-11-21 23:37:00
感謝樓上m板友賜教,所謂「事件輪廓」對我為一中性名詞在推文中敝人沒有企圖引導任何價值判斷惟資料與記錄俱存,有興趣考究的版有可資查詢,如此而已人世間的律法不是只有犯罪與不犯罪兩種結論而已還有行政不法與民事不法等等,當然,扯這些都太遠了通靈文若同時涉及對價關係,且令板友主觀感受被騙此時恐怕行政、民事、刑事責任都跑不了,事件可大可小端看當事人要怎麼究責而已本事件至目前為止沒有具體犯罪事實,何須報警?您過慮了最後,您若稱「含沙射影」,也必要有人「對號入座」如您所言,是非曲直,自有公斷,再次感謝賜教。
作者: pili1321 (小強)   2017-11-21 23:48:00
我也不懂這麼生氣幹嘛==
作者: cardozo (kontingent)   2017-11-21 23:50:00
(無奈)
作者: WEYO (渢)   2017-11-21 23:58:00
還是覺得麻瓜找境主大廟擲杯比較快,除了香油錢沒其他費用
作者: vertos (vertos)   2017-11-22 01:49:00
希望投票+1香火鼎盛的宮廟不就是因為其正派及靈驗嗎?但是討論其靈驗事蹟或是推薦版友前往,被文字獄級的放大檢視就有可能踩到(靈學)(商業)兩個雷。限制越多,糾察隊越爽,版主越忙。隔壁已經堅壁清野得很清爽了,感恩國文老師,讚歎國文老師!!他們不想看的文章誰也別想看! XD(贊成C大的兩階段投票)話說eth版大的擲茭文很正派且精闢,這樣的好文卻無法留存板版上原因為何?(我知道是自刪)而這正是我最在意的問題。也是我覺得最該解決的問題。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11-22 04:35:00
我想這板的討論聚焦這板就好,常駐板友自行決定自己要的板風,吸引更多志趣相投的人,不論是在m板的誰做啥事,或什麼國文老師這種正常發揮的笑話,其實不能說明什麼,畢竟你們都讓丹楓當上板主了。我是贊成投票的,我主要來潛水只愛看kokone大跟其他宮廟歷史文,想來k大對最近的狀態也許懶得多說,但投票他也能表達一下意向。其實這板開放民俗相關通靈也未必不好,畢竟可以看出還是有人群需求這類的文,而有的人反過來喜好無償解決這些人的需求(理由我也不知道,熱心吧),做好商業把關,有勞板主肩膀硬一點。專板專用,引介迷路文到正確的板,不論是雙棲或偏好的板眾都有得選,雙贏。這樣也不用看有的人一直抱怨他愛的文被國文老師又怎麼了,然後講一堆矛盾的話科科。補字:k大這些低調的人
作者: vertos (vertos)   2017-11-22 08:19:00
哈哈...看了樓上才恍然大悟...原來禁止問事通靈文還有另一種隱藏原因:這裡能問到免錢誰還要去花錢找通靈王XD。真是令人茅塞頓開!!!!!!!!引用您常說的一句話:「擋人財路如殺人父母」原來是這個意思XDD
作者: oppofolk (哇哈哈哈)   2017-11-22 08:24:00
樓上會不會太擴張解釋了。。完全看不出來!
作者: vertos (vertos)   2017-11-22 08:34:00
目前的討論有哪裡不夠聚焦嗎?不能觀摩一下隔壁版的清爽版風嗎?(連發文提到iphone都不可以要寫成"智慧手機"才不會有業配疑慮喔!) 我就是在討論本版版規要不要給國文老師活的問題。誰贊成?誰過敏?(回op大) 我相信666看得懂我的意思。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11-22 09:39:00
不意外,果然是個不能真正做好討論的對象。投票還有個好處,就是你們不用跟這種人浪費時間
作者: vertos (vertos)   2017-11-22 09:40:00
不意外+1果然我提到關鍵你就會來消毒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11-22 09:48:00
呵呵我重點其實只想講不用扯別板的事務,民俗板走自己想走的就好,其他回頭看都是多說了,某人當板主後我就不想再耗費腦細胞在這
作者: vertos (vertos)   2017-11-22 09:53:00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 (你這麼敏感?是有打到你膩?)
作者: powerhow (夜陌)   2017-11-22 15:44:00
到底是要禁還不禁的?民間信仰裡宮廟問事是常態,要禁乾脆板名改成廟會陣頭板算了
作者: s654k (s654k)   2017-11-22 17:06:00
覺得版友分享的溫老師主講的研討會,類似類型的可以不用禁止。而問事、辦事與其禁止,倒不如資訊公開,畢竟不是每個人都很會擲筊,而許多大廟其實也愈來愈少見乩童,就連辦事也少見,有些事情沒有被提點,不改善作法,只單靠拜拜事情也難解......但詳細版面走向還是看版主欲經營之方向。
作者: powerhow (夜陌)   2017-11-24 21:51:00
問事部分碰觸商業是難免,但可以限制只能分享完全免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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