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lanese (坐聽無弦曲)
2017-11-19 00:10:36 我認為這一連串的文章應該通通刪除。
因為所舉例的幾乎都是佛教及道教的咒語,與民俗文化沒什麼關聯性,
應該到佛板及道板等專板討論才對。
既然板主們要作思想審查,那不如全面審查,以示公平。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7-11-19 00:17:00
民俗文化最重要的根源是道佛儒,其中又以道與佛所衍生的神祇最具代表性,以其所傳之法,經典,衍申的科儀亦包含在內,絕對不是什麼手指識字的東西。已經給你一個台階下,說修文增加點民俗相關性即可,甚至你寫個手轎出字的都給過了,結果你要自己自刪文章,那我們也只能表示遺憾。沒關係的東西就是沒關係,版主群認定已經很「寬限」了。前文有語病,應作「甚至你補充寫個手轎出字的東西對比,都應該會給過了。」其他的文章要不要刪除,我們要討論。但是你那篇手指識字絕對不可能給過。你可以發表版務專文立論討論「板主群對某些人的好惡,而有差別待遇。」是怎麼一回事,我們都很樂意回應說明我們的判斷依據。那很遺憾,我只能說手指識字與民俗信仰關連性實在太低。而且這不是只有我這樣認為而已。言論自由須基於版規的架構,對版規不解可以討論,只要你自由的言論符合版規的規範,那固然不成問題。
作者:
vm0wu0 2017-11-19 00:39:00「所舉例的幾乎都是佛教及道教的咒語,與民俗文化沒什麼關聯」問題是民俗文化就是佛道以及其他宗教的總成呀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7-11-19 00:43:00
你的內涵那樣說,在民俗關連性上可以給過,但是你通篇文章有90%以上都在講手指識字,民俗討論真的低到可以。至於他版怎麼判是他版的事情,不要混為一談。他版如果是0.1%符合就給過,那也是他版的事。咒語的應用在民俗信仰上是非常廣泛的,手指識字並非如此今天你寫一篇文講手轎出字的原理實驗與應用,給過。你寫手指識字,抱歉不行,因為民俗界沒人在用此工具。那很遺憾,因為版主群都覺得手指識字跟民俗無關,理由已經上述了,就事論事,不因人設事就是如此。你自砍那篇講咒語的OK,但你不想在本版立論,我們也給予尊重。
重點是..手指識字這種特異功能或超能力仍未見於民間信仰從來沒看過有人用這種方式在發咒或是跟無形通靈...
作者:
ccclum 2017-11-19 01:33:00這個板差不多了。
作者:
booin (小山No.1)
2017-11-19 01:38:00我覺得你可以不要出現比較實在:)ccc你也是亂源呀跟我一樣:(
作者:
ccclum 2017-11-19 01:44:00這算挑釁嗎?呵呵
作者:
booin (小山No.1)
2017-11-19 01:45:00其實講真的,識字這個真的偏靈學,還有你別管人家怎樣,你真要討論去隔壁板效果差不多,兩邊的人都會互看算啊,難道你覺得不算嗎你說這個板差不多了就不算嗎
作者:
ccclum 2017-11-19 01:46:00差不多快有制度了呀…疑,我怎麼反而被明確指出是亂源,解釋一下吧
作者:
booin (小山No.1)
2017-11-19 01:48:00我腦補王呀>.0你推文推到e板主刪文,不算?
作者:
ccclum 2017-11-19 01:49:00不,你不是腦補,你是在挑釁,我要檢舉你
作者:
booin (小山No.1)
2017-11-19 01:49:00走了啦我們去別的地方蓋樓,好不好檢舉呀,只是我覺得這樣增加人家工作量不好,好辛苦==
作者:
ccclum 2017-11-19 01:50:00我是懶得檢舉啦,沒意義
作者:
booin (小山No.1)
2017-11-19 01:52:00是啊,你檢舉我之後就是了,水好深內
作者:
ccclum 2017-11-19 01:52:00我在宮廟辦事辦久了,是有長了一點見識,只能說人性
作者:
booin (小山No.1)
2017-11-19 01:53:00別混在一起,我這叫白目==
作者:
ccclum 2017-11-19 01:54:00沒啥好嘴的,目的達到就好了。就這樣,我沒什麼資格跟你爭辯。
作者:
booin (小山No.1)
2017-11-19 02:00:00啥目的,啊不就小丑==你要用那招數,不如去迪卡,你真的菜
作者:
ccclum 2017-11-19 02:01:00是是是,您說得是。
作者:
booin (小山No.1)
2017-11-19 02:03:00好的,那麼同學們,我們下課囉我要去挨罵了,88
我覺得原po您的理論沒有錯,可是民俗上這方式還沒有哪位神尊用此方式辦事或溝通或許幾年以後開始有神明用此方式降下旨意。也要到那個時候才能被歸納在民俗的範圍內吧您的錯在現在,對在未來的可能之中。
作者: oppofolk (哇哈哈哈) 2017-11-19 07:07:00
所以這是檢舉文?
作者:
ccclum 2017-11-19 07:18:00所以我說這個板差不多了。
作者: Yiing (腹有詩書氣自華) 2017-11-19 08:34:00
憑三個版主就能決定甚麼叫做民俗信仰,還沒當官就擺起官威來了,誰說民俗信仰就一定要是佛釋道的,那原住民的,新移民的算不算,誰給你們這麼大的權力可以決定哪些屬於民俗信仰?ilanese那篇就是跟你說跟神明有關的字是的確有能量的,只要你信,他就有力量,而且越多人認識越多人信就越有力量這怎麼會跟信仰無關,如果那篇不符版旨,那這整串也一樣
作者: oppofolk (哇哈哈哈) 2017-11-19 08:40:00
樓上大可以去申請新的板,如同佛教版,也分很多不同流派的專版,版主群不也致力如何更明確界定屬於這個版的範圍?ptt每個版本來就有各自要探討的主題,所以才各有專版,這樣就算擺官威,思想審查,未免不厚道
作者:
WEYO (渢)
2017-11-19 08:41:00手指識字是能量感應,你只證明神明有能量人可以感覺到Y大這整串留言也太主觀獨斷,建議你申請神明能量板好了
作者: oppofolk (哇哈哈哈) 2017-11-19 08:43:00
對了,原住民也已經有自己的專版
作者:
t88965 (TTC)
2017-11-19 08:51:00對啊..他們有專版也懶得來這吵吧...
作者: Yiing (腹有詩書氣自華) 2017-11-19 08:53:00
天選子之形 子以堅白鳴
作者: oppofolk (哇哈哈哈) 2017-11-19 09:02:00
既然覺得這是無意義的爭論,那就隨您意吧!
作者:
ccclum 2017-11-19 09:38:00不知道靈山派進香跑各地宮廟,跳靈文舞開靈文算不算民俗信仰,不知道私人宮廟出巡,小朋友跳官將算不算民俗信仰不知道某宮廟主持,受某種訊息啟發,抓藥方(天方)給信眾或某師兄皈依某大神明,信眾多,但神明只是幾個牌位,算不算民俗信仰呢?我舉得例子本質上都跟當地神明信仰有很深的關係,只在於信仰的人的多寡,以及表現的形式不同而已基本上,在某板主分享了擲筊判定某人的精神(靈魂)狀態另一板主還po相關文作焦點轉移(我不確定是否是護航行為)這個板就差不多了,我等著看之後的變化(看戲)囉…目的達成囉
作者: irreducible 2017-11-19 11:56:00
如你有智產權觀念任何抄襲替代行為都將減損消滅'真善*智慧財產權
作者:
lily520 ((~寂寞的季節~))
2017-11-19 12:35:003c又在亂什麼,自己就是一個亂源......
作者:
ccclum 2017-11-19 13:20:00說出事實
作者:
showID (showID)
2017-11-19 15:48:00樓上也太鬧了吧
作者:
ccclum 2017-11-19 16:49:00四十剩餘熊便
作者:
IMNPUS (= =+)
2017-11-19 17:06:00不懂為何手指辨識道家佛家聖號不能算民俗信仰,但靈山派跳舞的文章就是民俗信仰??!
作者:
mydeargf (用Moptt上線,有事可來信)
2017-11-19 17:26:00宜蘭你可以去擲杯手寫辨識就可以po文啦,這裡擲杯說了算,懂?
作者:
ccclum 2017-11-19 17:51:00哈哈,樓上太逗樂,反串嗎?
作者:
mydeargf (用Moptt上線,有事可來信)
2017-11-19 18:09:003C你就算了吧,你這種吃碗內看碗外的,自己都搞不定了還想看別人笑話
作者:
ccclum 2017-11-19 18:19:00有道理,我是貪錢,但不貪杯又有人挑釁我了耶,呵呵。
作者:
mydeargf (用Moptt上線,有事可來信)
2017-11-19 18:21:00你根本不會擲杯吧,你擲碗好了
作者:
ccclum 2017-11-19 18:23:00哈哈… 你根本反串嘛!
作者: wolfaith7 (wolfaith7) 2017-11-19 19:21:00
因為跳舞的人很多 跳舞 一起跳舞~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7-11-19 19:50:00
手指識字是你拿來說明你說神號有能量的工具,然後那些神號有些是民俗信仰裡面的神,對,這確實與民俗信仰上在此有關,但相關性該篇文章裡95%以上的內容都在討論「手指識字」,這跟民俗信仰的連結非常地低落。低到我們都認為你應該再補充點東西,加強連結,這樣就沒關係,但你要自己刪文,我們也只能尊重你。你拿手指識字去哪間廟問神分享神對此事的看法,只要內容充實,我的立場是會給過的,其他版主我不清楚。
作者: Yiing (腹有詩書氣自華) 2017-11-19 20:17:00
總之就是一定要ㄅㄨㄚˇ ㄅㄨㄟ就對了(恍然大悟貌) I see.你這個堅持,我尊重。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7-11-19 20:39:00
(攤手)那只好請貴方移駕去他版po文了,遺憾不符本版規定
作者: qoo1487 (好樣的) 2017-11-20 01:02:00
其實李嗣涔的這個特異功能研究是以非常科學的實驗方式進行的,其間李P接受各學術領域的教授學者一起進行實驗,受測者測試在場人寫在紙上的字,大多能識出,這段實驗比較有靈異的部分是,有人寫 佛字,受測者看到一個全身發光的人對著他微笑,另有人寫鬼字,受測者看見黑暗並造成其精神受損,以上為電視公司採訪李P所做節目。
http://0rz.tw/F9uxU 民間信仰的官方定義,特異功能不算而且原文是在問適合一般人唸的咒,你這根本無關主題...手指辨識字那已經是超出民間信仰的範疇了,除非那些受測的本身就是乩身或通靈之類的有關民間信仰...
作者: qoo1487 (好樣的) 2017-11-20 04:45:00
(紅明顯)有關手指識字部分,是否缺少po文者的心得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