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版務] 回應關於學術性廣告文文章的問題

作者: cardozo (kontingent)   2017-11-18 12:48:35
※ 引述《ethefalse (無月政龍)》之銘言:
: 首先謝謝c版友的熱心回文,
: 我也將針對其中內容做出我"個人"之回應
: 詳細的部份還得等ga版主回覆我
: ※ 引述《cardozo (kontingent)》之銘言:
: : e板主您好,既然您希望回文討論,那敝人只好另開板面了
: : 先回到您所說的第一個問題「廣告文」
: : 有些版為什麼要禁絕廣告文?這是首先要思考的問題,也是板主們應該要思索的
: : 「廣告」是什麼?單純只是是廣而週知的通告?還是藉此牟利的商業活動?
: : 我想上面二者應當可以做出區分標準
: : 又或者,在民間信仰板可以還會有另一層的顧慮,那就是擔心板眾被騙
: : 若從沒聽過的某某精舍、某某山頭,貼了一篇廣告文,要舉辦三天兩夜靈修
: : 這種活動性質,豈不是又落入了無法驗證的窠臼?
: : 上面這個假設的案例,腦袋清楚的板友們我也想也不敢認同的
: 確實,禁絕廣告文就是為了減少這樣的問題發生
: 因為不知道廣告內容的真假,尤其在民俗信仰的領域
: 更是難辨其中的問題,所以要怎麼清楚界定這是需要討論的
: 也是之前在討論廣告文部分的時候,沒有思慮清楚的部分
: 造成現在這問題,我先表示歉意,看到這文章才想到版規的漏洞之處@@"
感謝e板主的快速回文,我今天的扣打應該快用完了
希望能在這篇文章中再提出更具體的內容,供板主群參考
在經濟學上有一個老掉牙的萬年老梗問題,就是政府應否介入市場經濟
或許會有人覺得在民間信仰板談經濟學扯遠了,其實不然
因為每個一個討論板都是社會的縮影,有板眾(人民)、有板主(政府)
目前各式話題當中,很多都是逼近紅線的「類通靈問事」討論
不過這些話題的討論度很足啊,人氣也很高啊
這就是在民間信仰板目前的言論市場
回到板規的問題,作為板主執行板規,是否要強力執法,把板規弄得非常具體
讓「管制的手伸進板上的討論中」?
或者是任由討論發展,只採取最低密度的審查標準,把關一些較為基礎的違規問題
例如:髒話、挑釁、引戰、買賣文等...
換句話說,e板主今天提到了目前他執法的困境,是不知道板規該怎麼訂得更周全
我倒是覺得事已至此,不妨換個角度思考,板主群三位大大想扮演的是什麼樣的角色
(這或許在各位的參選政見中都已經呈現了)
個人建議,若各式各樣的言論已經無處不在,無時無刻都在鑽漏洞
那也只有兩種模式可供選擇:
1.如e板主所言,盡可能地為板眾把關,對於板規有非常詳盡的規定,不使未經查證
 或難以查證的相關言論流傳。但此種模式的成本很高,可能隨時隨地都有修改或增訂
 板規的機率,可能每周一小修、每月一大修。
2.板主群只管理最基礎的發文規則,如前所述:公然辱罵、人身攻擊、買賣文等等
 在這樣的情況下,板主群可以較為輕鬆,執法標準也較清晰
 對於無法驗證的宗教現象、宗教理論,板主群也不用干預過多
 一切交由板眾(市場機制)判斷,想推就推、想噓就噓
: : 我在凌晨的推文中一再地強調,批踢踢是學術性BBS站
: : 連本板的分類都歸在「國家研究院」,可見得,在基本的架構上
: : 本板「學術性」的討論仍應當優先於「其他神異經驗」的討論
: : 即便有些神異經驗,也應當看作是類似田野調查的一種經驗談,而不一定要成為本板主流
: : 若只因為板規禁止「廣告文」,就不讓類似的講座、座談會、研討會等資訊發布
: : 我認為這是板規操作過於僵化的結果
: 如果該研討會是具有參考性,且主辦單位、參與人員都至少是OK的
: 那確實在學術群組之中,我們也應該納入,但要如何界定,可以討論
: 畢竟不得不說,有些研討會其實不太算是真正學術性的研討會
: 但我這邊需要請c版友以及眾板友體諒目前的難處
: 畢竟現行版規,是真的只接受宮廟之廣告文(4.5)
: 如果說今天貿然讓這篇文過去,是否不妥?
: 可能造成本來就已經界定略微模糊的版規,更加模糊?
: 我建議是先將該篇文章進行鎖文,至於處理,我目前仍然傾向先刪文
: 若這次改版版規,沒有太多疑義,讓學術性廣告文通過的話,
: 符合新版規下,會再請版友重發此文
對於本次研討會廣告事件,我想板主群有絕對的權限處理
其實這事情算是很小的小事
真正的核心還是在於:板主群對於發文的內容要介入多深的問題
例如:您或許擔心研討會沒有意義,講座內容空泛等等
那麼宮廟廣告的介紹就不會出現類似的問題嗎?或許也很難界定吧?
: : 以下,敝人班門弄斧,提出幾個廣告文應該列入的標準,望請指正
: : 1.廣告文若涉及對價交易者,應予以禁止
: : (此處之交易包括:金錢、勞務、等值物品交換均屬之)
: : 2.純粹宗教性之聚會廣告,可以「考慮」禁止
: : (例如某教會的團契、某精舍邀請共修)
: : 3.學術性之座談、演講、研討會,即便需要收取報名費,亦不在禁止之列
: : (但講者、舉辦地點、主協辦單位必須是可資分辨的國內外學術機構、或NGO)
: : 以上是針對本次廣告文事件的一些淺見,再敬請參考
: : 用字遣詞有不妥、或是詞不達意之處,也請給予指正
: 目前c板友提出來的這個規範,我認為看起來應該是還算ok的
: 只是可能還需要細思當中是否有漏洞之處
承蒙您認同,在此架構下若要想得更細,可能要連「財團法人」、「社團法人」
這些可資區辨的標的都拉進來討論,才會顯得周全
至於是否營利一事,我舉個例子(重申我與該團體無關,只是FB上看到而已):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473405586028239/
上面這個網址是個小型的導覽活動
參與者需要付費,但看講綱是不折不扣的推廣民間信仰
若有板友推薦此活動是否也應該受到禁止呢?
敝人嘗試歸納一下廣告文的規範建議:
廣告文原則上應予以禁止,但有下列情事者,不在此限
1.為推廣民間信仰所為之廣告活動
2.以民間信仰為主題之各式學術性演講、座談會、研討會
前開可張貼之廣告活動,應於內文標註主協辦單位、場地與講師簡介
這樣的用字可能e板主會覺得太過模糊,但正因為有類似概括性字眼存在
板主群才有「解釋板規」的空間,進而判定遊走在邊緣尺度的發言是否觸犯板規
: :
作者: ethefalse (無月政龍)   2017-11-18 12:55:00
謝謝C版友的回文,剛剛突然想到,如果讓廣告文,直接先寄給版主,由版主先決定是否發,不知道您覺得?目前就是以多方蒐集意見為主,希望能夠完善如果版眾普遍希望完全放寬,那也的確是另一個考慮
作者: cardozo (kontingent)   2017-11-18 13:01:00
e板主,不敢當,我只是眾多板友的其中一位,如何處置希望還是交給各位板主們討論吧
作者: ethefalse (無月政龍)   2017-11-18 13:09:00
其實就是集思廣義,畢竟相信大家都希望更好@@也希望有許多人能出來討論版的方向
作者: cardozo (kontingent)   2017-11-18 13:14:00
討論板規內容是件困難事,咬文嚼字的事情大家都不愛但我一個人,也不敢妄稱有什麼民意基礎只能請板主群善用您的裁量權限,多加思考了
作者: ccclum   2017-11-18 13:23:00
人嘛,不意外。我沒辦法像ca大那麼有條理的表達出自己的看法,也許是商業信寫久了,我覺得重點提到,案子能完成才是重要。某板的某篇評論文,明明就是歸類到玄學相關的辦事文,還有啥好多說的,最有趣的事情是,另一位版主還發表個人對這樣辦事的看法,最後被某人逼著刪文。
作者: wolfaith7 (wolfaith7)   2017-11-19 05: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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