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yyamap ()》之銘言:
: 餐廳名稱:VG CAFE
: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79巷4號
: 電話:(02)27061068
: 消費時間:2015年/5月22日
: 事發經過:
: 今天一行3個女生到店內用餐,事前就知道是人氣餐館,
: 且知悉該店家規定基本用餐時間為2小時、低消NT350/人,
: 朋友即預約了4小時-晚上7點到11點,也順利預約完成。
: 訂位的朋友表示在預約的電話過程中,
: 店家並沒有特別說明如果是要訂2個round的話,到時結帳要分兩次結(即9點、11點各一次),
: 因此我們的認知是,在我們4小時的用餐過程中,
: 只要我們3人有點到至少NT2,100元就夠了。
: 我們一開始點了1道開胃菜、1道蔬食、2道主食,
: 約莫8點半左右在主食快吃完時就想說要開始喝點酒,於是我們又再加點了3杯酒,
: 服務人員A在9點多時來到桌邊,提示我們的帳單(含服務費)總共NT3,333元,
: 並告知我們第一round的時間結束了(7-9pm)要先付帳,
: 我們馬上反應我們事前並未被告知需要分兩round來結帳,
: 是不是請店家將單據拆單即可,
: A請示其他店員後回來仍堅持系統單據不能更改,就是要結兩次帳,
: (代表我們結了NT3,333後,下一round要再消費NT1,050)
: A同時並表示因為我們是預約兩round的客人,
: 所以11點過後的桌位店家幫我們保留不開放給其他客人,
: 我們雖然訂位到11點,但可以坐到1、2點都沒問題,
: 可是如果我們只結一次帳,我們11點到就要離場,因為後面還有排隊的客人。
: 店家說法完全沒有道理,我們的權益本來就是可以消費到11點,今天你店家11點過後的桌
: 位要怎麼處理是你店家自己的問題,請不要假裝好心搬一個說法本來要給我們好處的,
: 但你們不照規定來就沒有好康了,這樣拿出來說嘴難道我們應該要感激你嗎?
: 我們今天訂位到11點就是有計畫11點就會離開,
: 11點後你們店家座位的安排跟我們消費時間內結帳的問題完全沒有關係!
: 因為我們本來也打算11點就離開,所以同意刷卡簽單。
: 原以為事情可以就這樣落幕,但又過了不久,服務人員C來到桌邊,
: 表示他是當初接到我們預約電話的本人,
: 而我們當然也繼續反應在電話中並沒有被告知需要分兩round結帳,
: 但這位服務人員C也只是不斷的說店內規定就是這樣,
: 並說餐點跟酒水的單不一樣,但我們聽不懂他的邏輯,
: 因為當我強調我們同時有點餐也有點酒時,
: 他只是再次強調兩個是不一樣的單,
: 但怎麼樣不一樣法也說不清楚,
: 最後落下一句話,因為後面還有客人在排隊,要求我們到10點半就要離開,
: 然後10點半一到,非常準時的過來趕人。
: 老實說,VG CAFE餐點真的是好吃,而我們也是抱很高的期望與心情來預約用餐,
: 但發生這次事情,我將再也不會到這間店消費,不管將來他們的菜色有多精進,
: 也許這間名氣店家不缺我們這幾千塊餐錢,所以才會用這種態度面對我們,
: 但在曾經花錢買氣受的我們眼裡,這是一間非常不夠格做服務業的店。
我是原PO,首先很謝謝大家重視我這起消費經驗,甚至另外也到店家的粉絲頁瀏覽。為了
盡力還原事實的真相,原PO也都有一一針對對事實有誤解的粉絲做回應。因為在昨晚已經
得到店家雖正式但實際上並沒有解決問題的回應,經考量,認為也達到了當初希望讓店家
知悉我們的感受與提醒潛在消費者注意此類型消費爭議的目的,因此原PO不再公開評論這
件事,店家後續的作為,因原PO表示不再前往消費,希望有心的朋友日後透過當事人雙方
的回應與留言等,做客觀的自我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