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有幾個問題請教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遇過或著可以解惑的
1)小弟所得約200W, 今年有匯出一筆10W鎂做海外證券投資, 後來回收並匯回台灣只剩7W鎂,
請問屆時我申報所得時, 它會算我所得200台+10W鎂嗎?
還是我可以提出證明說我匯出匯入是虧損的所以不算海外所得?
2)目前我是在FT做投資, 現在又匯出20W鎂出去...如果年底又要匯回台灣, 是不是會卡到
海外所得+台灣所得>670W, 要課20%稅率的問題呢?
3)目前台灣的銀行副委託好像有接受海外證券商轉戶的問題, 如果轉戶成功也會
納入所得嗎?
4)買海外定存股的股息是否也算個人所得呢?
抱歉最近剛開始海外投資, 很多新手問題想請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