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講一個我自身的例子...
我從FT 想匯回台灣, 我寫兆豐美國當中轉行(就是讓兆豐美國去處理),
然後轉來兆豐桃園分行...
網路上說這樣最省, 因為兆豐不會收2次手續費...
結果錢沒有進來, 我就打電話到桃園分行去問...
桃園分行說, 美國兆豐因為洗錢案, 所以無法當中轉行了...
桃園分行, 一直想撇清關係, 我當場就 OOXX...
後來就是兆豐美國, 把錢退回去 FT 的法拉聖銀行, 變成又入金一次, 扣20-25鎂...
過3天後, 錢就回來原本的戶頭... (錢回來前, 我打FT客服, 好像沒有什麼用)
錢不會不見啦...
頂多被退回來, 多扣錢, 重新申請 FT 補助, 把錢要回來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