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該怎麼提不續約了

作者: isaacwu974 (退隱江湖摟)   2015-01-06 00:22:37
基金是種特許行業,
基本要拿到金管會發的投信執照,不是誰都可以募的,
他有沒有投信牌?DM有報請核准嗎?
沒有就是觸犯投資信託法第10條屬於違法私募,沒有什麼好講的,
依據投信法第107條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投資信託業務,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金」掰掰!不送!
至於那份所謂私募基金合約聲明書,你可以去看一份正經的基金合約,
上頭該要記載東西不算少,這份實在太簡陋了,
要跟人私下簽約前,自己不懂可以帶個法律顧問陪同,
或者先拿回家請律師幫你檢查內容,花點律師錢!花不了太多的,這種錢值得花!
匯款跟支票一律只能開給「公司」,有任何「原因」都絕對不能開給「個人」,
光是看到匯款到私人帳戶,你還不知警覺? 更妙的是,這只是份一人簽名的聲明書,
沒有一般契約的甲方跟乙方,你要拿它證明信託關係存在,證據力恐怕都還有問題。
還有「私募還款合約聲明書」,說還款方式「將以跟客戶協議為主」,
那到底怎麼還你協議好了嗎?對方還很有使招的空間喔,
之前募款為了取信於人,所以不小心冒用了xx證券的名義,
現在改口稱這是跟xx營業員間私人借貸,客戶同意了不提告...
(好個「誤用」阿..這你也能簽得下去?)
如果還不懂這是在迴避刑責,我也只能歎口氣,所謂貪婪使人蒙蔽,呵。
作者: qazsd ( )   2015-01-06 00:27:00
一棒敲醒夢中人阿!非常感謝大大@@!!
作者: diefish0620 (陳死魚)   2015-01-06 00:31:00
我不信原原po醒了XD
作者: aa4live (Horse)   2015-01-06 00:34:00
你們根本把原PO敲到昏迷 一個月3%啊大大 股神等級耶
作者: IanLi (IanLi)   2015-01-06 00:36:00
股板不少年報酬30% UP的啊 對方能賺多少又不是重點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15-01-06 00:36:00
我信所以原原po要投資我了嗎?
作者: qazsd ( )   2015-01-06 00:42:00
我也是很納悶績效這麼好的話..為何還需要募資..為了賺更多?他是開本票..本票不能開給個人?所以就"私募還款合約聲明書"第三點就可以要求對方還錢囉
作者: isaacwu974 (退隱江湖摟)   2015-01-06 00:55:00
是說你不要匯錢或開票給個人,專戶隔離知道吧?他要還錢你當然趕快收下來,至於什麼聲明書的,那是防君子不防小人,未必管用,難保不是緩兵之計。話說回來,合法的這麼多你為什麼要投資這個?說到底不就為一個貪字?
作者: qazsd ( )   2015-01-06 01:09:00
可能現在資金是賠的狀態..要贖回來就會賠了吧..要求他自己掏腰包又好像不夠足以支付所有客戶..可是年中有問過他財力是否足以支付全部客戶..他說可以(line有紀錄)然後越多客戶贖回來就就越難彌補缺口吧?
作者: avec (小兔)   2015-01-06 02:24:00
看到一肚子火!重點不在於對方說了什麼,直接跟對方說:我要我的錢!!管她媽媽嫁給誰??一個男人在那邊扭捏作態,哪位版友來開個賭盤好了...
作者: qazsd ( )   2015-01-06 02:25:00
我想請教有沒有什麼情況是只能用其他人的錢來投資而不能用自己的錢..??
作者: avec (小兔)   2015-01-06 02:37:00
如果有規定,可以借家人當人頭不是嗎?說白點,你一直在找理由說服自己對方是好人,不會騙你,科科
作者: chiaolin (joe)   2015-01-06 04:32:00
真他X的廢話一堆 還要幫加害者找理由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15-01-06 06:47:00
來討幹的,拿不回來剛好而已
作者: austin0414 (奧斯丁)   2015-01-06 07:18:00
原po前面還說一棒醒夢中人 最後面問的問題還真的看不出你醒了耶...
作者: papayapa2 (木瓜)   2015-01-06 07:20:00
Km大不能生氣啊,他是你的未來客戶
作者: isaacwu974 (退隱江湖摟)   2015-01-06 07:22:00
既然這是私人借貸(營業員講的),那你就主張要還200萬
作者: austin0414 (奧斯丁)   2015-01-06 07:22:00
捕推回來
作者: isaacwu974 (退隱江湖摟)   2015-01-06 07:24:00
因為不是信託了所以投資虧了不關你的事,你跟人借錢還有說投資賠了本金還少一點?當然是全額還(如果講說是信託就請他去坐牢),你貪慾放不下所以還找一堆理由,可憐之人亦有可恨之處。
作者: austin0414 (奧斯丁)   2015-01-06 07:31:00
貪是人的本性 可是不作功課又貪 真的是傻眼 一堆人勸告他又一直鬼打牆 想著他那夢幻般的報酬率..真的是..好像那200萬不是自己的一樣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15-01-06 08:53:00
我沒本事説服他只好見笑轉生氣那個營業員應該也會軟的不行來硬的想當初兩百萬都能買7萬美了…現在少說賺匯差15萬雖然一個月3%比較多…耿耿於懷…
作者: ntoufatman (胖俠)   2015-01-06 08:56:00
丟一句 提早贖回本金打五折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15-01-06 09:00:00
一折我都不還去告我吧我還能爽半年以上
作者: xix (晃晃)   2015-01-06 09:21:00
這報酬率跟其他詐騙的怎一樣?連這都有公定數字了嗎=_=
作者: spvgf   2015-01-06 10:10:00
能拿多少回來算多少有總比沒有好請記得你可以採取法律手段對方真的怕被告 那就抓住對方的弱點逼對方還款
作者: gn01149249 (Make a choose)   2015-01-06 13:05:00
大家別激動 這事件未必是真的
作者: york1987 (明華~明華~!!!)   2015-01-06 13:53:00
基金版督割? XD
作者: icelaw (深綠-理性超然-覺醒公民)   2015-01-06 14:35:00
應該是真的 股版有前文
作者: cheng1989 (cheng1989)   2015-01-06 18:25:00
看股板會吐血吧! 當時就說別上當, 結果不但沒用還加碼!
作者: ntoufatman (胖俠)   2015-01-06 18:27:00
貪跟貧 這兩個字看起來很像,這不是沒有道理的。
作者: qazsd ( )   2015-01-10 22:00:00
再次感謝isaacwu974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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