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https://ctee.com.tw/news/insurance/523797.html
2.內容:
金管會28日宣布,將開放壽險公司業務員只要取得投資型保單證照,再加考投信投顧法規
合格後,即可銷售所屬公司代理的基金,即壽險公司業務員除了現行已可賣的產險與壽險
保單、生前契約、信用卡之餘,又可單獨銷售基金。
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表示,目前僅有壽險公司是合格基金銷售機構,所以只有壽險公司可
以去洽談代理基金,而該壽險公司旗下的業務員也僅能銷售所登錄公司代理的基金;一般
保險經紀人及保險代理人並不能代理基金銷售。
現行要銷售基金必須考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投信顧業務員或高級業務員證照,這次放寬
壽險公司業務員只要考取投資型保單證照,再加考投信顧法規合格,就可銷售自家壽險公
司代理的基金,即業務員可賣自家連結基金的投資型保單,亦可單賣基金。這項開放預計
年底前放行。
依壽險公會統計,目前登錄在壽險公司旗下的業務員有22.1萬人,而現行已登錄為合格基
金銷售單位的壽險公司有三家,即國泰人壽、富邦人壽及新光人壽。
金管會將預告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期間60天,共有二
項限制及一項開放。
一是強化投信風險管理機制及人員監理,要求39家投信公司在2022年底之前要新增業務人
員的「風險管理」職務,要配置「適足及適任」的風險管理人員,目前僅28家投信設有風
控人員,平均每家2~3人,外資投信多以集團亞太區風管人員代替,明年底前39家都要設
專職風控人員及專門的風控單位。
第二項限制是考量投信是專業投資機構,向投資大眾募集資金或為客戶交付的委託投資資
產執行投資,關係到投資人的權益。為避免利益衝突並落實專業經營原則,明定投信人員
不得代理他人從事有價證券投資或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也就是說投信基金操盤人員不得再
為任何人代操或代為下單股票。
第三是放寬投信業務人員的資格條件,在壽險業者建議下,金管會考量有利投信事業及投
信基金銷售機構拓展投信基金銷售人員的任用管道,增進投信業務的發展,放寬取得投資
型保險商品業務員測驗合格及投信投顧法規測驗合格的人員,得辦理基金銷售業務。
3.附註
這是二週前的新聞了
小弟用了[賣基金] 與 [保險] 二個關鍵字查詢有無op 都沒查到
如果有重複了 煩請告知 會與以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