鍵盤檢察官辦案:
林太太認為
1. 我要告你引用我文字,而且只引用一段,是毀謗我,煽動網軍
我看了影片與粉絲團相關證據很多次
小小林老師並沒有斷章取義
至於煽動網軍應該是林太太自己煽動網軍
100%告不成
2. 有人說這樣算是妨礙秘密有著作權不能轉載
林太太的評論屬於(請參:《著作權法》第61條)
「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所以提共必定不成立
100%告不成
3. 粉絲團評1顆星,告不告的成
不能說告不成,全天下只有古美門律師告的成,建議林太太可以去找看看古美門律師
雖然收費貴了點,他眼中也只有錢,但你若能找的到他,
這樣99.999%告不成的官司,也是有可能逆轉的,林太太加油。
妨害秘密315-1 公開的粉專上的公開留言何來祕密
胡說,一定告得成,而且可以獲賠上億元,支持師母立刻提告
硬要撐著作權法 應該是52條出於評論目的的合理使用61也不無可能 總之這能成罪的話 八成網友都可以關了何況315-1還有個無故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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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891234 (嘟嚕咑) 2017-06-22 01:48:00
你這樣戳破就不好玩了啊,我們要讓毫無法律常識又不學無術、以為google到的條文就能拿來告人的XX被司法體系打臉啊
作者:
aaaba (小強)
2017-06-22 08:11:00師母:我這個人沒有把握不開口,開口就一定做了~感恩!
作者:
hebemike (秋墳鬼唱詩)
2017-06-22 13:16:00林太太快告
作者:
kria5304 (XenoMegaREENovaSaga)
2017-06-22 14:48:00重點也不是告不告得成 一個主婦跟你耗工作都不用做惹
沒有耗吧 檢察官叫去問話一次大概就不起訴了....
作者:
jaw13 (jaw)
2017-06-22 15:43:00敗訴可以告她誣告嗎
小小林這兩天應該在接受一些法律諮詢吧畢竟沒經驗的人遇到這種事還是會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