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志願意申請停役的問題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3-11-04 19:21:07
1.因病停役除了四大疾病外,都是醫院出證明,再由司令部審議
符合就停了,和什麼連續六個月無關,你們拿到證明沒?
僵直性脊椎炎不一定就達停役標準,沒拿到醫院證明沒開四聯單前都沒用
2.你男友現在志願役生效了沒?如果還沒,呈文退掉就好了
如果生效了,就走因病停役,你說的是人家要你等三個月再走不適服現役轉義務役
等轉義務役就重分單位,再叫新單位處理的感覺。
也就是,承辦人不想辦而已,等你退志願役改分配後就是新單位的事
3.因病不用賠錢啊,連年終都可以領,但是如果是退志願役的話
就要賠錢大約十萬左右,所以簡單來說,你們被弄了
※ 引述《cathy292 (之之)》之銘言:
: 各位板友大家好
: 我男友現在簽自願役目前還未滿三個月(快滿)
: 因為僵直性脊椎炎發作
: 要申請停役
: 已經有醫生開的證明了
: 現在的問題是時間
: 1.自願役要每個月都去檢查 連續六個月沒改善才能申請停役
: 另外還有一個辦法是滿三個月轉義務役
: 然後用義務役的方法去跑
: 但是轉義務役是12.29才開始申請
: 跑流程要四個月
: 再加上跑停役又要一個月
: 我男友現在痛得很頻繁 幾乎每天都在吃止痛藥
: 在這期間如果出了事情要怎麼辦
: 或是該說 會不會因為這樣反而搞得更嚴重??
: 所以想問是不是有什麼折衷的辦法
: 可以早點退
: 因為事情總事有輕重緩急
: 不可能不管嚴重程度都一樣這樣磨時間吧??
: 他在裡面問 結果裡面的長官連想都沒想就跟他說沒辦法....
: 2.另外之前有打去陸軍指揮部問過志願役停役的話
: 薪水要怎麼算
: 他們只回答我有公式 但是不肯告訴我詳細的
: 因為如果真的按照現在的方法去跑 前後跑完快半年
: 那在這期間的薪水如果全部都要收回去
: 那不就等於國家在浪費人家的時間
: 他在裡面什麼都不能做 被困在裡面
: 然後出來了還要還錢 好像不太合理
: 所以想問到底計算的公式是什麼
: 還有在跑停役的這四個月間 到底薪水是怎麼算@@
: 感謝大家的耐心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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