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工作的關係
前段時間有去找地下街的槍店討論異業合作
店家表示以前有出過的遊戲的式樣槍
結果被天下的人員(公關或是業務單位)打電話抗議
要求店家下架
店家就跟天下的法務單位說
"你們有拿到槍廠的名稱授權嗎?我們是有拿權利金給槍廠的喔!"
後來他們就沒聲音了
店家表示
BB槍廠如果要做一模一樣的槍時
必須要拿權利金給槍廠
不然就是要少個名稱烙印、花紋修改之類的變動
因為BB槍廠也是有在外銷
如果原廠要搞你
軍火商應該可以很輕鬆的讓BB槍廠吃不完兜著走
如果槍械名真的沒有名稱商標、專利之類的玩意
日本版的少前也不用去改槍枝名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