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吳宗憲竟靠金曲秀賺得緩刑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3-12-28 10:54:10
2013-12-28 中國時報 游鎮槐、林偉信、王己由/台北報導
 吳宗憲以「假交易、真借貸」手法掏空聯明科技資產3250萬一案,台北地院審酌他認罪
,27日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判他1年10個月,緩刑3年,應向公庫繳納300萬公益金。
令人意外的是,他能獲認罪協商的機會,竟是因在今年金曲獎上的表演,太令檢察官印象
深刻!
 第24屆金曲獎上,事業跌落谷底的吳宗憲擔任表演嘉賓,一口氣唱了13首台語組曲,
雖然練習不夠,歌聲也不夠完美,但他難得正經演出,全程讓觀眾感動又好笑,還成為
當晚收視最高點8.21,大受好評,也成了他遠離牢獄的利器。
 馬在勤說,檢察官在最後一庭「論罪」時的投影片中,放了吳宗憲在今年金曲獎上演唱
的照片,說他「應該繼續留在娛樂圈服務大眾,提供認罪協商的機會,並口頭要求要做公
益演出」
http://showbiz.chinatimes.com/showbiz/110511/112013122800004.html
作者: c0s (【點點軍】- 萬安行動!)   2012-01-08 06:03:00
掏空三千多萬 罰三百萬... 有沒有懂法律還是內情的解釋一下...
作者: DummyWang (Dummy)   2012-01-14 14:04:00
原判決超長懶得看完,主文是寫吳宗憲致公司損失五百萬充公庫三百萬。簡單來說,1.這個案不是只有吳宗憲 2.還有民事庭沒開完,3.刑事罰金是給國家的,民事才是賠公司和股東的。所以掏空三千萬不是繳三百萬以後就算了。以上
作者: c0s (【點點軍】- 萬安行動!)   2012-01-14 15:16:00
喔喔 感謝解說
作者: fansboy (粉絲男孩)   2013-02-28 13:31:00
吳宗憲要無償工作來抵過 公益演出不能拿錢節目錄影除外 必須要無償接活動 將所有活動款項幫助弱勢
作者: airplanes (仁者無敵)   0000-00-00 00:00:00
我覺得他遇到貴人檢座了 若他進去了 要爬起來會更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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