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enkaka (Renka)
2019-06-30 22:04:17就我個人而言,還是比較支持現行依語言來分類的方式
如果說風格不同,不應該一同立高下,
那麼金馬獎是不是也該以分最佳喜劇、最佳動作片、最佳恐怖片?
我也知道上述有點詭辯,但大家要了解到,
並非先有曲風才有有音樂,而是先有音樂才有曲風。
在現今音樂越來越多元的情況下,一首歌也許會參雜好幾種不同的元素,
單單以Ozi的B.O.來說就是饒舌與R&B的融合,
硬要將它歸為饒舌或R&B都會是很弔詭的情況。
更何況光是搖滾樂就分了超多派別,
我想大家應該也不會將死金跟Alternative放在一起討論吧?
如果說最佳電影就是討論電影本身,它帶給你什麼樣的感動、省思,
那麼為什麼音樂會有所不同?
目前台、客、原的確相較國語來得弱勢,
將這三個語言另外增設獎項的確有助於大眾對他們
的認識,
並且達到鼓勵與提攜的效果。
當然我也期待將來不再需要這三個領域,單純以“音樂”論高下的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