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吃光。應該說﹐財政部的這個決策是有問題的。
因為權利義務失衡﹐會導致很多問題。
這次政策如果果真得以推行﹐事情還需要繼續﹐影響挺多的。
首先毫無疑問獲利的是大陸自身的內資所和四大這些
四大在大陸實際上是算是內資所﹐有合伙人比例限制
新入合伙人必須有大陸注冊會計師執照﹐主席必須持有大陸護照
然後第二受益方是香港人。因為中國大陸雖然開放注冊會計師考試
但是香港是有豁免的﹐僅需加試一門稅法。
而其他人﹐比如新加坡人﹐以及其他外國人﹐都受到限制﹐需要全部通過
想通過注冊會計師考試(CPA)﹐談何容易。
但這也不意味著都是利好。原因在於﹐第一個就是我說的
權責失衡問題﹐這樣內資所相當於可能會成了擺設﹐對提升內資所的競爭力是有疑問的
第二則是增加了法律管控的風險。第三﹐對於香港本地事務所而言
除了不能再派遣初級會計師去大陸直接工作之外﹐也必須與內地事務所合作
才能獲得來自大陸的境外上市公司更好訂單。另外﹐毫無疑問﹐經營操作的
風險大為增加。篩選出風險管控更好﹐口碑更好的內資所﹐則成了必修課
所以實際上是讓大陸的內資所變得更為集中﹐小所更邊緣﹐馬太效應放大
事情的另外一個影響﹐則在於境內外事務所的合作模式和法律內容的變更
如果不能通過國家法律來約束雙方權責﹐那唯有雙方的商業法律文書來約束這一點
連帶的﹐香港會計師的身份會變得更為重要。因為存在於內外資事務所之間
所需要的信用中介﹐除了商業法律文書﹐還有香港人這一身份
所以可以預見﹐香港會計師會更受到青睞﹐實際上排擠了新加坡和和其他白人
壟斷這一信用中介的可能性大幅度提升
所以這件事情﹐對香港會計師來說﹐是利弊參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