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女業務穿涼鞋被炒 判復職定讞
2014年05月21日 04:10
上櫃公司富堡工業林姓女業務,遭公司以穿涼鞋上班、服裝儀容不整,且業績未達標準為
由開除,林女不服打官司討公道。最高法院認為,林女的腳患有雙側蹠骨痛併拇趾外翻,
公司卻仍要求她穿包鞋,顯不合理,況且她也未達不能勝任工作的程度,昨判決富堡公司
須讓林女復職確定。
林女昨天以日後希望能返回公司職場,不想造成困擾,而不願表達對判決的看法。
成立於民國66年的富堡工業公司,初期以生產婦女衛生用品為主,後來經營醫療器材,並
推出「安安」成人紙尿褲系列,外銷到東北亞、東南亞、大陸香港、美澳等地區,成為亞
太地區衛生醫療用品的領導品牌。
原在富堡公司任高雄營業所副主任的林女指出,她在96年起於公司任職,負責高雄區醫療
通路的業務,不料,公司以她穿著涼鞋,露出腳趾不恰當為由,要求她必須穿著包鞋拜訪
客戶,無視醫囑要求她不可穿包鞋;99年後再以此理由及績效不佳,將她開除、解除僱傭
契約。
富堡解僱事由 不合理
富堡公司辯稱,林女違抗單位主管合理督導,拒穿包鞋上班,服裝儀容不整,造成公司管
理上困難,且她的業績沒達到公司要求,有不能勝任工作情事,公司終止勞動契約,係屬
合法有效。
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林女因罹患雙側蹠骨痛併拇趾外翻,經醫師診斷不可穿包鞋,否則
病情會繼續惡化,但富堡公司竟要求她穿包鞋,顯不合理。
至於其他解僱事由,如指林女無法達到業績,惟富堡對林女訂的業績標準,自2009年6月
起逐月調高,但「富堡沒有任何具體可協助林女提高業績的方案或措施,顯不合理」。
最高法院判決富堡工業須讓林復職,且從2010年11月解僱起算到復職為止,需補發林女每
月底薪2萬7千餘元,全案定讞。
http://imgur.com/JtTG8P9
5大不當穿著遭開除案例
3.新聞連結: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521000407-260106
4.備註:平偉 是你?
作者:
zz7270 (11)
2014-05-21 12:43:00富堡工業?!
作者:
kutkin ( )
2014-05-21 12:43:00超爽 活該
作者:
bee12 (請給我食物)
2014-05-21 12:43:00我做人坦蕩蕩
作者:
yikay (kayop)
2014-05-21 12:43:00平偉的店?富堡
作者:
fireda (火達)
2014-05-21 12:43:002010年11月解僱 現在復職 是要怎麼上班?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4-05-21 12:44:00平瑋表示: 公道價8萬1 先拆坐墊
作者:
sorrywow (snoop dogg)
2014-05-21 12:44:00富堡工業公司
作者:
Atwo (A兔)
2014-05-21 12:44:00沒有判賠八萬一
作者:
ID556 (宇宙偵探556)
2014-05-21 12:44:00好奇他復職後還能待多久
作者:
ast2 (doolittle)
2014-05-21 12:44:00副主任才27K??
作者:
zzing (小Z)
2014-05-21 12:44:00可以拿三年半的薪水 .//.
作者:
seabox (歐陽盒盒)
2014-05-21 12:45:00普利珠
作者:
Atima 2014-05-21 12:45:00所以是雇主白癡啊 用業績的理由就OK了 然後一直扣獎金
作者:
lostkimo (累的不想呼吸)
2014-05-21 12:45:00就找個位置讓他上班阿~~櫃台阿~~端茶水的阿~~逼他自己走
作者: t1329kimo (Que Sera Sera) 2014-05-21 12:46:00
老闆:我彈蛋蛋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5-21 12:46:00蠻佩服她。。
作者: jack ( ) 2014-05-21 12:47:00
放心 回去也待不久啦 要炒人 很多眉角可以弄
作者:
cdpicker (陽光、沙灘、比司吉)
2014-05-21 12:48:00先拆鞋墊
作者:
wagner (熊麻吉)
2014-05-21 12:48:00富堡XDDDDDD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5-21 12:48:00不敢炒她了吧 都鬧成這樣了 大概變成啥事都不叫她做 讓她過待退生活
作者:
Beef (Don't look back)
2014-05-21 12:49:00這家是做尿布的...lol
gosh大你想的太美好了 上面鄉民講得比較有可能發生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4-05-21 12:50:00先拆護墊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5-21 12:50:00這個根本訴訟王啊,公司蠻倒楣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5-21 12:51:00我是老闆也開除她 根本問題人物 但應該很難想到需要打官司
作者:
zxlt3722 ((/‵Д′)/~ ╧╧)
2014-05-21 12:53:00平偉表示: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05-21 12:53:00
可能復職就把他調職吧
作者:
uacuac (uac)
2014-05-21 12:54:00平委
每月提高業績要求目的就很明顯了 還有人幫老闆說話...
作者:
taisam23 (美索不達米亞)
2014-05-21 13:01:00至少80幾萬 這法院判的好!!
作者:
kuma5566 (熊五å…ä¸æ˜¯é›Œäº”å…)
2014-05-21 13:02:00一堆奴才
作者:
taisam23 (美索不達米亞)
2014-05-21 13:03:00某人不是奴姓太重的被虐狂就是慣老闆吧
作者: AngelMAyCry (猛毒天蠍) 2014-05-21 13:06:00
感覺有內幕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5-21 13:18:00第一次聽過業務被炒魷魚 原因在哪大家自己想想吧
作者:
c780412 (煌)
2014-05-21 13:18:00你是在大聲甚麼的拉!
作者:
opmikoto (MIKOTO)
2014-05-21 13:22:00這我收到賠款也不會再做下去 一定會黑掉
只要有爭議 大聲就能搞定要是我不敢回去耶 肯定被公司盯爆
作者:
albb0920 (么æŸ)
2014-05-21 14:18:00只賠底薪就好了? 難怪企業底薪都在比低的
作者:
ryosuke (邁向自己的王道)
2014-05-21 14:41:00噓樓上奴才們
作者:
gsuper (Logit(odds))
2014-05-21 15:01:00哇 告贏拿45萬 正義伸張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4-05-21 18:04:00先拆坐墊
作者:
lun168 (小資一族)
2014-05-22 07:07:00答非所問,又是歪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