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gso (我愛妳,妳愛我嗎?)》之銘言:
: 以前認識一個嬰兒房護士
: 她們醫院嬰兒房大夜只有2位護理師
: 但是有22-26個小嬰兒
: 一個人要照顧11-13個嬰兒
: 你覺得這樣的護理人力 會一直有如神助的SAFE下去?
: 前一陣子 衛服部發的錢
: 說好是拿來增聘護理人力
: 但是有幾家醫院是拿來增聘人力?
: 都到醫院口袋裡了.....
: 台灣醫院 應該要倒個幾家才行
這個醫療疏失看來賠$$$是免不了了
但是不要是就表示全是護理人員的錯 可能還要斟酌一下
工廠工人人力不足的話 良率降低是必然的
護理師的人力不足的話 醫療疏失發生的機率也必然上升
如果這個事件真的是護理人力不足
那醫療疏失的產生就應該不能全歸責給護理人員
要罰錢 民事賠償...之類的 應該要找醫院負責人才對...
不然醫院縮減護理人力賺爽爽
一出錯就把責任全推給基層護理人員 有這麼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