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補充。
※ 引述《screwer5566 (螺絲釘)》之銘言:
: 上個月才打掉五個死囚
: 馬上就又有人殺人
: 顯然死刑在現代社會的嚇阻力根本已經不夠了
死刑的功能與對贊成保有對罪大惡極者判決死刑的一方而言,除了嚇阻這個次要原因
(所以就算次要原因效果小也沒關係),還有主要原因:對於正義的堅持。
剝奪他人生命而且罪大惡極(例如殺很多人)的罪犯,判他死刑很正當。
這來自「正義女神的平衡(你取走別人生命,你就要付出同等代價)/應報」的觀念。
來回復一般人的正義感。這才是主要原因。
但這種觀念被某些學者用不同的價值觀來反對,說落伍了。「進步」的刑罰觀念是要
「教育犯人來讓他回到社會」。殺很多人的犯人在獄中受到教育以後,就讓他出獄。
請洽各校法律系那群教授的說法。
價值觀沒什麼好爭論的。爭到最後都變成信仰問題。看你信仰哪種價值觀。
所以就算那些學者扛著XX法律系教授的名號,也沒啥權威性。唬唬崇拜教授名號的人罷了
。大哲學家康德贊成死刑咧!康德名號比XX法律系教授大多了。這怎麼比。
: 對於要殺人的人來說
: 有沒有死刑、會不會執行死刑,根本就不是他的考量目標
: 如何有效的殺人才是他思考的對象
: 顯然死刑已經漸漸無效了
: 該怎麼辦?
: 政府應該指定比死刑更有嚇阻力的刑罰政策!
有。
古羅馬競技場。罪大惡極的犯人v.餓了七天的猛獅對決。
: 亂世當用重典
: 當死刑失去效用的時候
: 政府就要拿出更有威力的刑罰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