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995511 (flcl)》之銘言:
: 想問
: 就像今天捷運殺人案見義勇為民眾拿器具攻擊人犯
: 結果重傷 這樣會有有事嗎??
: 想說警方都會執法過當了
: 又如果也是自願制服人犯而攻擊(假設拿雨傘戳他)
: 導致人犯不爽衝人群亂砍
: 這會被怪罪因你激怒他而已起的嗎??
: 如果都會那想做個見義勇為的民眾私乎挺難的
絕對不會有事
別聽人亂扯
除非鄭捷已經失去反抗能力
但你仍然狂扁他
這樣才會有事
有些激進份子
很愛貶低台灣司法
但是又動不動要求釋憲
動不動要求召開憲政會議
又要去法院跟37元討公道
我實在看不懂這那招
說法院kmt開的
這樣為啥每次上法院討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