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這種該馬上處死了吧?

作者: kitess (小分 客讓 勝分差6)   2014-05-21 20:29:56
※ 引述《Tae520 (優文製造機)》之銘言:
: ok我是覺得這種完全無悔意的瘋子根本也不用審了吧?
: 一個禮拜之內馬上處死不就好了?
: 到底還要拖什麼呢?
: 三條無辜的生命換一條命都還便宜牠了
: R.I.P
台灣法律 要必須判定 死者是哪一刀致死 兇手有沒有意圖至死者於死
這樣才能定罪
之前有一個富家子弟 瘋狂狂砍女友2百多刀
還在訴訟 甚至可以交保
原因就在於 那個富家子弟 請到的律師很厲害
一直在執卓於 是哪一刀至女友死亡
...
到現在還在外面 交女友 自拍..
作者: WenliYang (羊蹄嘟)   2014-05-21 20:30:00
鬼島......唉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4-05-21 20:30:00
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
作者: tonyd (天生平凡)   2014-05-21 20:31:00
真的假的??法官名字公布一下
作者: pdaer (NONE)   2014-05-21 20:31:00
這跟宋世傑的辯論有什麼不同?
作者: eatingshit (別懷疑我叫宜霆謝)   2014-05-21 20:32:00
有錢好辦事^^y 窮人偷東西餵子女 重判!!
作者: Judicial5566 (司法5566)   2014-05-21 20:37:00
判決書貼出來~~~不要造謠
作者: guapoantonio (desconocido)   2014-05-21 20:37:00
確定是律師厲害???
作者: joinlin (joinlin)   2014-05-21 20:39:00
法官一定有收錢 不然管你是哪一刀致死 人就是你砍的
作者: z3728 (古菲)   2014-05-21 21:14:00
這聽起來就是有眉角,複數兇嫌才有哪一刀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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