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贊成廢死的
死刑並沒有多大的嚇阻作用,甚至我認為無期徒刑或長期的徒刑都比死刑痛苦。
不要說現在死刑這麼輕鬆,一顆子彈結束人命,不拖泥帶水
以前五馬分屍千刀萬剮的年代,都有人鋌而走險
歷史證明,死刑最大的效用不過就是安慰受害者的家屬罷了。
除此之外,更是增添冤魂。畢竟法官沒有可能百分之百的正確判決
那怕只要有0.001%判錯了,冤枉了,死刑是完全無法恢復的處罰。
再說,今天鄭嫌做這件事情,難道沒想過自己會被判死刑嗎?
表示他根本不在乎了。
與其增加嚴刑峻罰,不如考慮如何讓大家生活更快樂,降低犯罪率
如果今天人人有錢能花、有砲能打,誰想失去生命?就連失去自由都不願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