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pi123 (小P)》之銘言:
: 1節車廂最少50人 而且大家都會帶包包 可以當盾牌
: 下雨天的雨傘當武器 這樣不至於會讓兇手還能自由走出車廂
: 5個人拿雨傘圍住兇手 兇手自然會乖乖就擒
: 死傷也不會擴大才對 兇嫌體型也很普通
: 為什麼1節車廂的人對1個人沒辦法?
不是為1個人沒辦法,而是事情來的太急太快,還有心態上的問題。
我舉兩個近幾年本人鍵盤武術家遇到的相關例子,以下文長,
一件是在2006年12月下午一點左右,地點新竹教育大學正門左轉,錦城租書店上面,
那天我遇到了擄人強暴案,沒錯,三個男的抓一個女的說要強暴她,
女的跳車喊救命,當時來回的車跟人數百人,
每個人都看到了,但實際上我沒看到任何人幫忙(或許有!?),
廢材我停下車要下去幫忙,但下去時看到其中一個男的有槍,
我只好回頭牽車把車擋在他們車前面,還被警告,
然後一邊打手機報警,一邊跟著車,直到車上到機車無法行駛的路段,
報警時我是打110,還遇到110的接線生意圖吃案,被我嗆才幫我轉。
一開始我也是很幹,為何沒有人肯幫忙,
但後來想想,對方目標明確,不幫的人才正常,等下不小心挨刀挨槍。
另一個是新竹香山,有人被人包著打,剛好我練完鍵盤武術有帶木刀於是過去,
那次很幸運的自己平安無事,然後周圍一堆人也是圍著看,沒人幫忙,
(情況類似kick ass 去幫忙被人圍毆的人,結果一堆人看熱鬧)
很簡單,目標明確,非親非故,就算認識都不一定敢幫忙了。
這一次捷運發生事情,正常人的想法當然是
1.應該是尋仇,不會找上我。
2.能逃就逃,幹嘛正面對上他。
3.我很強,不過我幹嘛單挑他,等下出事怎麼辦!?
如果你制服對方,自己沒事,頂多當一下英雄,政府頒個獎狀或獎金,
如果你不小心出事,重傷還是掛掉,政府也是會頒獎狀跟慰問金,
但你的家人一定寧可你平安無事,別逞英雄。
我二叔也是以前因為去火場幫忙救人整個背部被燒傷,
幾十年了,偶爾還是會背痛,找了立委幫忙才申請到一筆錢,
拿了張獎狀有甚用,背痛了三十多年,領那一筆錢幾十萬也只能當醫藥費。
鍵盤高手們都很利害很會說,等遇到事情再來很利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