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看到大大的帆布廣告
投給蕭淑麗 公民做主
我才發現投票給一個人本就是一個人集權獨裁的決定
帆廷讓我們看到網路串聯遊行的可能性,也指出矛盾
是不是政府開發指紋辨識手機(iphone)
配合密碼加身分證做個QRcode手機照一下
讓代議士只提出議題讓公民表決
投票率不到3趴立委投一投+投票比占25趴混決就好了
重大案件可以給宣導期
配合語音辨識:要or不要
通通存檔且當驗證碼來投票
每次投票後市府抽樣驗票一個一個找到人問,網路不行的可以去行政機關投
加上戶政事務所可多次更改個人密碼,身分證條碼並定時換碼
票分散給每個人駭客也不太可能一個一個破
我們在網路上生活中大學裡怎麼做就怎麼做
就像ATM一樣也不是天天有人被盜ㄅ
看看印度投票八億人要花兩周
政府其實可以專案研究計畫說不定拿去別國賣還有賺
讓立法委員只有提案的權利
甚至提案可以網路先投一投要不要提案
這樣對多數公民絕對有利
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