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凶嫌小說 預告捷運殺人計畫

作者: mars1985 (╰|∵|╯)   2014-05-22 09:03:01
1.媒體來源:
蕃薯藤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凶嫌小說 預告捷運殺人計畫
自由時報-2014年05月22日 上午07:10
〔自由時報記者溫于德、曾健銘、薛翰駿、羅添斌/綜合報導〕警方調查發現,鄭捷嗜好
用第一人稱寫恐怖小說,上個月的新創作小說,就是寫在電車連環殺人的情節,鄭捷這篇
小說等於是預告他的捷運瘋狂殺人計畫,情節如出一轍。
上月貼文 要在電車上殺人
鄭捷平時宅在家、沒女友,除了寫小說,更嗜好玩血腥格鬥遊戲,尤以第一人稱角色扮演
(RPG)為主,沉浸在爆頭、打殺等畫面中。
警方調查,鄭捷有寫恐怖小說的習慣,都以第一人稱下筆,內容常提到「殺人、刺人」;
今年四月,他再度進行創作,寫下一段:「懲罰世界的人民,要在電車上殺人」,內容描
述血淋淋的殺人過程,並PO上網路,他的高中同學驚見,認為「這已不只是小說,而是活
生生的殺人計畫」,覺得事態嚴重,馬上向鄭捷就讀的東海大學反映。
同學通報東海 鄭嫌辯小說
東海的教官得知,找鄭捷面談,鄭捷以「我有寫小說的習慣」等理由說服教官,也拿出多
部他創作的恐怖小說,以證明四月寫的小說並非殺人計畫,教官相信,卸下心防,鄭捷因
而躲過東海的後續追蹤,誰知昨天發生捷運殺人案,情節與他的創作如出一轍。
鄭捷讀高中時有幾個朋友,但讀大學時幾乎不和同學往來,父母昨晚偕律師趕至派出所,
得知他砍死四人,鄭父險些昏死過去,鄭母崩潰大哭,面對雙親悲慟,鄭捷卻很冷漠,有
幾位忿忿不平的死傷者家屬稍後趕來派出所,在所外痛罵鄭嫌,要鄭「出來讓我看看」,
被警方勸離。員警昨問鄭的胞弟,弟弟說,他很崇拜會創作、有「理想」的哥哥,沒想到
哥哥會犯下這麼大的事。
警方指出,鄭嫌父母在自家水電公司工作,家裡經濟情況良好,鄭嫌從未打工,目前就讀
東海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系二年級。
鄰居談嫌犯:看起來很乖…
鄭嫌鄰居表示,鄭捷排行老大,未曾看過他有抽菸、喝酒等不良習慣,過去與他碰面時,
鄭捷都會微笑打招呼,「看起來是個很乖的小孩,怎麼會去做那種事?」
國防大學少將政戰主任鄭昇陽表示,鄭捷於一百年九月考進國防大學就讀中正理工學院動
力及系統工程學系,但去年六月因不及格科目學分超過二分之一,被學校退學,當時鄭生
的父母也有賠還學費。
鄭昇陽另強調,國防大學學生並無軍事訓練課程,鄭捷在校期間未曾學習過使用刀、槍的
技能。
3.新聞連結:
http://n.yam.com/tlt/society/20140522/20140522309013.html
4.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作者: goshfju (Cola)   2013-05-22 09:03:00
趕快去死吧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4-05-22 09:04:00
殺人預告
作者: callmeanswer (80摳)   2014-05-22 09:04:00
使用刀還要技能= = ....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4-05-22 09:04:00
哪邊找的到他的小說 我想看 以後就避開這些地方
作者: giddens5566 (網路精典文學製造雞)   2014-05-22 09:04:00
噓教官相信
作者: sixersai (鍵盤華生)   2014-05-22 09:05:00
不錯 滿有才華的 下一個史蒂芬金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4-05-22 09:05:00
RPG?兇嫌愛打勇者鬥惡龍!?
作者: linih2002 (輝)   2014-05-22 09:05:00
國防大學學生並無軍事訓練課程....東海吞了吧~~~~~~~~~
作者: sixersai (鍵盤華生)   2014-05-22 09:06:00
我要跟公司建議取得他的出版權
作者: Skabo (kaka)   2014-05-22 09:06:00
他高中同學還蠻機靈的...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4-05-22 09:07:00
那九把刀也是潛在的殺人犯嗎。他有寫樓下的房客
作者: shaoweichen (shaowei)   2014-05-22 09:07:00
鄰居:沒有啊,他平常很乖啊!
作者: biteyouoh (北屯高以翔)   2014-05-22 09:07:00
東海的諮輔......
作者: zaknafein (zak)   2014-05-22 09:07:00
這傢伙完全是在模仿 the following 的 Joe Carroll 呀
作者: sony1256 (黃金海岸一日遊)   2014-05-22 09:08:00
教官不相信也沒辦法啊 市面上一堆這種恐怖小說
作者: kroya (= =)   2014-05-22 09:08:00
要連坐法 他爸媽應該要連帶負起責任才是
作者: biteyouoh (北屯高以翔)   2014-05-22 09:08:00
為什麼是教官輔導學生阿 當過輔導長唷?
作者: Leeng (Leeng)   2014-05-22 09:08:00
你是教官難道要把每個寫恐怖小說的抓起來關?
作者: Skabo (kaka)   2014-05-22 09:09:00
就算他承認那是殺人計劃 你能關他嗎? 又不是關鍵報告
作者: yaya (喔耶比)   2014-05-22 09:10:00
看起來很乖.....莊先知表示
作者: kakoiee (OP)   2014-05-22 09:10:00
要如記者所寫 弟弟也該收押了
作者: j8246000 (艾薩克流感)   2014-05-22 09:11:00
第一人稱打殺遊戲? 說不定是Far Cry 3
作者: hk129900 (天選之人)   2014-05-22 09:12:00
怎麼 要挺預防性羈押了嗎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09:13:00
可以關阿 連有預備殺人罪都不知道...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4-05-22 09:13:00
這無疑是對一些創作者無情的批判....
作者: usebbs (ptt)   2014-05-22 09:13:00
記者可以不要再去訪問鄰居了好嗎?鄰居看的都只是表面準嗎?
作者: npicgod   2014-05-22 09:13:00
國防大學不是寒暑假要去受軍事訓練?
作者: miketk (麥仔茶^O^)   2014-05-22 09:15:00
21歲了 已經成年 父母要負啥連帶責任?
作者: Skabo (kaka)   2014-05-22 09:15:00
知道有預備殺人罪不知道構成要件的 不要鬧笑話了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09:18:00
以為政府會在那邊等預謀殺人犯殺人再抓的 才別鬧笑話了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09:19:00
光是起訴就能拖多少時間或是看是否有精神問題比在那喊"這不是關鍵報告" 要來的實際多了
作者: Skabo (kaka)   2014-05-22 09:22:00
只看標題被電了果然到處跳腳 XD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09:25:00
柯 開始跳針了 不要沉浸在電影裡好嗎? 多多看看現實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09:26:00
居然有人天真的以為 完全不能防 當美國防恐防心酸的阿~
作者: Skabo (kaka)   2014-05-22 09:27:00
是啊多看看現實 你看看判例吧 好歹也要買了凶器才有關~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09:27:00
要等炸彈爆炸了 再開始抓人? LOL 那就不只一個911了~
作者: Skabo (kaka)   2014-05-22 09:29:00
法律素養也不行 放炸彈就已經施行了 沒知識的人真的說不通~完全無法溝通(搖手) 快去找個還沒買兇器的預備犯判例歐~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09:29:00
之前才有人在網路上說癱瘓捷運就被抓了 凶器咧?
作者: KYLAT (凱拉特)   2014-05-22 09:30:00
第一人稱RPG......膝蓋中箭5錯了嗎?
作者: Skabo (kaka)   2014-05-22 09:31:00
關勒? 連中文看不懂....再跟你戰下去我智商會降低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09:32:00
再繼續跟"又不是關鍵報告"的人講話智商會降低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09:34:00
預防性羈押 86表示:我有計畫跟凶器?講法律講現實在那邊關鍵報告XD
作者: Skabo (kaka)   2014-05-22 09:35:00
關勒? 中文還是看不懂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09:39:00
說要癱瘓捷運那位不是被以預備殺人罪名約談好嗎?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09:44:00
還沒起訴蒐證就說 不會被關不符合要件 邏輯?
作者: koalawayne (愛羅一尾)   2014-05-22 09:55:00
他弟感覺也是潛在威脅
作者: phi61023 (PHI)   2014-05-22 09:55:00
他為何不寫一篇"殺進總統府 取馬桶狗頭"的小說?才叫英雄!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0:07:00
被告先購買番刀及上網隨機抄錄被害人簡添智聯絡資料等殺人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0:08:00
之預備行為(99年度上重訴字第28號刑事判決)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10:11:00
樓上 你不先起訴蒐證 難道嫌犯會先把證據show給你看?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10:16:00
再者 政府可以以維護社會秩序為由 預防性羈押反政府的86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0:17:00
不是起訴才能蒐證,是要先蒐證才能起訴,蒐證也不等於進行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10:18:00
卻不去查一下 在fb揚言殺人的大學生 標準在哪?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0:18:00
拘提等關於人身的強制處分,在這個案例來說,如果鄭嫌攜帶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0:19:00
刀械上捷運前被發現通報,才有適用預備殺人的餘地,懂嗎?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0:20:00
八六的所謂"預防性羈押"本來就是錯的。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0:21:00
而且八六被拘提的理由並非預備犯,而是警方濫用集遊法。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10:23:00
話說你貼的99年度上重訴字第28號刑事判決 是被起訴殺人罪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10:24:00
哪裡有用到預備殺人罪防範到兇手 = =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0:25:00
那叫實務見解,它對於預備殺人罪的解釋是有效解釋,懂?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10:28:00
都成功犯案了 當然不是預備殺人罪= = 哪門子的解釋...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10:30:00
http://ppt.cc/KKP- 看定義 行兇前有在準備就算是了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0:34:00
「為便利將來殺人行為之進行,所為之各類準備行為,例如購買殺人工具、勘查被害人處所、出發或接近犯罪地、預藏於下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5-22 09:03:00
趕快去死吧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0:35:00
場所等候時機等情形」看到沒?哪裡有說吵著要殺人就算?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10:38:00
"要在電車上殺人" 地點講了 兇嫌也說有去勘查過知道哪段行車時間最長最好犯案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10:40:00
沒搜證過 是怎知道在犯案前不會有足以定罪的證據?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0:41:00
前面不是說了他攜械勘查捷運站的時候的確有預備殺人嫌疑?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0:42:00
那也不是看到臉書po文就"起訴"他,何況你連何謂起訴都不懂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10:43:00
"勘查被害人處所" 根本就沒有說要帶武器才算勘查阿 = =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0:43:00
可以搜證啊,若警察在捷運站看到行跡可疑的人加以盤查就叫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0:44:00
蒐證,懂?否則你現在在這說要查他臉書也是馬後砲。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0:45:00
公共場所跟"被害人處所"是有差別的,懂?後者例如你家。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10:46:00
校方早就知情叫做馬後炮...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0:46:00
不信的話,建議你去翻翻教科書、問懂法律的人或直接問警察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10:47:00
"出發或接近犯罪地" 犯罪地 電車上 懂?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0:47:00
就是不成罪,知情也不能怎樣,一天到晚有小屁孩在放話。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10:48:00
"若警察在捷運站看到行跡可疑的人加以盤查" 有警察在捷運?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0:48:00
出發或接近"犯罪地",所謂犯罪地就是要有犯罪可能,當然要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0:49:00
具備例如犯罪工具等有可能造成犯罪的時點才算,你家裡也有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0:50:00
刀,沒帶出去是要怎麼接近"犯罪"地?不要連國字都不懂好嗎現在不是很多人在檢討捷運警力不足?他們智商都跟你一樣?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10:52:00
"沒帶出去是要怎麼接近"犯罪"地" 鄭嫌沒帶刀就不能搭捷運?不帶凶器不能接近犯罪地 智商?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0:53:00
沒帶刀搭捷運,那時的捷運就不是"犯罪"地,懂?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10:53:00
照你這種說法 他上車後犯案前搜到菜刀 他說買回家用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10:54:00
你能拿他怎樣?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0:57:00
這時如果警察知道他可能有犯意才能採取行動,否則一般人都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0:58:00
不能買完菜刀搭捷運回家嗎?所以不能只看單一行為(例如臉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0:59:00
書po文或買菜刀),早就跟你說過這些情狀要綜合判斷,懂?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11:01:00
看來真的不是教官的問題 有殺人計畫 有凶器也勘查過地形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11:03:00
說是小說就會有人信zzz 預備犯就說要在著手前預防了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1:04:00
教官發現他的"小說"前還沒有兇器,懂?zzzZZZ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11:04:00
照這種邏輯 除非他帶槍上捷運不然都說是小說跟帶菜刀回家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1:05:00
你知道什麼是"著手"嗎?他抽刀砍人那個時間點才叫著手。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11:05:00
"購買殺人工具" 現在又假設他都沒準備凶器? 不蒐證就能知?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1:06:00
著手前的時間點非常多,實務原則上要有工具才能判定預備。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11:07:00
現場抽刀砍人才阻止 已經是未遂了好嗎? 還在預備阿你...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11:08:00
那就是一個盲點了阿= = 只要他不行兇兇器不是槍 都說經過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1:08:00
他刀械是在犯案當天買的,他如果犯意堅決,難道憑他臉書po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1:09:00
文可以關他一輩子,讓他沒機會買刀上捷運殺人嗎?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11:09:00
他如果犯意不堅覺會知道哪一段時間最長可以殺最多人?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1:10:00
捷運警察看到行跡可疑之人是可以上前盤查你不知道嗎?我的意思是就算你憑臉書po文羈押他難道可以關他一輩子?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11:11:00
還在捷運警察... 案發半個小時才有警察到現場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11:12:00
都說起訴與蒐證 幹嘛跳過 直接關= =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1:12:00
若認為他有犯意,還是會再去買刀殺人,預防羈押沒用,懂?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14-05-22 11:12:00
預備犯本來就很難界定吧,又不是阿湯哥演的關鍵報告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1:13:00
對他進行預防性羈押是你說的,羈押不是關喔?拜託!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11:13:00
人有這麼多 警察正好盤查他? 知道嫌疑人還亂槍打鳥...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1:14:00
Y大,稍微有點法律概念的都懂啊,就S大這位仁兄不懂還盧。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11:14:00
討論預備犯又瞬間跳到預防性羈押 有人這樣跳針的?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1:15:00
儘管去宣傳你的臉書po文=預備殺人吧,去跟警察說比較快XD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1:16:00
主張是預備犯所以要預防性羈押的是你,自己講過的話都忘了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11:16:00
都說蒐證起訴又沒定罪 是在跳針啥啦= =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1:17:00
羈押什麼時候跟定罪有關係了XDDDDD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11:17:00
跳針跳成這樣... 一直在講蒐證跟起訴 某人直接跳羈押...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4-05-22 11:18:00
連什麼是起訴、羈押都不懂,談什麼預備殺人?XDDDDD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11:18:00
照d這種邏輯 預備殺人罪大概不會有用到的一天了
作者: Saber92 (專業單身)   2014-05-22 11:20:00
只要講路過跟計畫書是小說就沒皮條 難怪這種鳥事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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