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fTV (Rf TV)》之銘言:
: 我把我今天的quota最後一篇就寫在這裡啦
: 還有人說我沒帶髒字或國罵~大家聽不懂
: 要廢死的麻煩先從我這個語焉不詳,只會在卷宗上靠北的白癡屍體上面踩過去
: over my dead body啦
: 行文前先希望 李茂生教授受傷快快好,聽說傷可見骨,阿娘喂~~
: 至於連點道理或詭辯都講不出來的也歡迎
: 剛好讓大家看看那個帳號後面的腦袋有多麼高等,
: 支持廢死的人常講幾個
: 第一個,死刑的不可逆,侵害的生命法益無法在事後挽救
: 這我要說,你白__呀?!
: 那永久監禁不得假釋侵害的自由法益就可以挽救嗎?
: 錢喔?
: 你把一個人從18歲關到75歲,然後發現,阿~不好意思~你是冤案
預設了這麼嚴苛的立場不過是譁眾取寵
怎不說18歲入監,40歲還他清白還有大半人生
但如果死刑的話可能隨時一個政治壓力法務部長就簽字砰砰了
在冤獄者還活著的時候還他清白並賠償,和枉死後哀悼深表遺憾
兩者的意義是差很多的
: 這裡是我賠給你的一億零四百萬元
: 去enjoy your life~~~啾咪
: 操!有個屁用?
可以還冤獄者公道清白是最重要的
至於國賠他可以死前好好花,或是要留給後代當遺產,那都是個人選擇
: 連雞巴都不會翹是要拿一億去騙小女孩看金魚然後再進去牢裡一次嗎?
: 我說過了,笨蛋,重點在於冤獄
: 第二個,刑法的限縮性及嚴謹度不可能百分之百,人不是神,不該剝奪他人的生命
: 這我得說,你他媽智__呀?!
: 這根本就是死刑浮濫的問題,而不是死刑不該存在的問題
: 打開wiki 查詢台灣死刑犯
: 會被判死刑只有三種
: 1. 冤死
: 2. 罪不至死
: 3. 罪該萬死
: 你們該防止的是1 & 2
: 而不是連3的這種人也因為你們廢除死刑而躲進保護傘裡
明明3類型的人自然也會受到其應有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