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tt888 (op)
2014-05-22 18:52:51北捷昨天的慘案,很多鄉民說可以圍歐或是拿滅火器打鄭捷,我同學說,好像有法律系教授說過,生命不能用正當防衛阻卻罪責;
昨天如果有好人,為了保護捷運的眾多乘客,把鄭捷用死或用重傷(例如:月台扭打,不小心將鄭捷推落軌道,他被捷運碾斃,或是用滅火器打頭打太大力,鄭捷腦出血死亡,或是滅火器噴瞎鄭捷眼睛),
那些好人也要負過失殺人責任坐牢;這樣不就等於大家遇到殺人狂魔只能逃跑,不能見義勇為嗎?見義勇為還要坐牢?有昨天的慘案,正當防衛沒用的八卦嗎?
作者:
shcjosh (來吧!都來吧!)
2014-05-22 18:53:00平民打死:防衛過當 警察擊斃: 執法過當
作者: newtom 2014-05-22 18:53:00
沒有過失殺人
你同學聽哪個法律系教授說的 不清不楚根本是自high吧
作者:
snsd56 (少時56)
2014-05-22 18:53:00這沒被判防衛過當 我剁雞雞
作者:
iiiikkk (allection)
2014-05-22 18:54:00沒有辦法
作者:
Tenging (菜鳥)
2014-05-22 18:54:00台灣司法
作者:
KIDDLEE (KIDD)
2014-05-22 18:54:00你不能防衛過當阿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4-05-22 18:54:00打一下應該ok,不過他如果已經趴了,還上去補刀就kerker惹
作者: hua0122 (金鱗豈是池中物) 2014-05-22 18:54:00
侵害生命法益 沒用
被硬物重擊不可能一次就完蛋吧...刀子掉了就直接抓了
作者:
Romaps (藥兒)
2014-05-22 18:54:00這裡是台灣
作者:
q210216 (瑋仔)
2014-05-22 18:55:00鬼島撕髮已死...自求多福!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5-22 18:55:00台灣的話 一切都很難說 法官自由心證
作者:
skbshawn (?覺得醜而已)
2014-05-22 18:55:00昨天才問過
那種狀況把他弄癱了都不能算過當 因為非得讓他失去行
老是在那邊台灣台灣的 正常狀況下你會正當防衛到狂打?
作者:
saesar (saesar)
2014-05-22 18:56:00前天那個開車撞人無罪阿 要看法官跟是否過當吧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4-05-22 18:56:00天生神力,一拳三百磅就把他打成肉泥惹
作者:
bm061596 (我得了桌çƒç—…~)
2014-05-22 18:56:00昨天已經問過了~要問幾次
作者: Ives20130 (O_____O) 2014-05-22 18:57:00
你把他打死就不會有人替你說話了
作者:
PPPPPPPT (漂泊浪子賢)
2014-05-22 18:57:00就算被判刑 如果是我的話 我甘願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4-05-22 18:58:00大概和撞死一個違規酒駕的人一樣吧 你要負部分責任
作者:
apa9394 (委員長老虎)
2014-05-22 18:59:00應注意 未注意
作者:
mecca (咩卡)
2014-05-22 19:00:00台灣法律 不意外
作者:
zoeforce (潮宅大å”)
2014-05-22 19:00:00最後結論是黨證?
作者:
adaris 2014-05-22 19:00:00老話一句, 你想要你媽去上香還是探監 ??
台灣的法律很厲害 自救而傷人還要學會控制傷人的程度
一堆人在說不能打死他... 問題是你要攻擊他的話,當下只想最快癱瘓他的行為能力而已,根本沒辦法拿捏分寸
作者: c7683fh6 (Jerry_Frost) 2014-05-22 19:03:00
正當防衛成立啊 攻擊型正當防衛 打死對方也不為過
作者: c7683fh6 (Jerry_Frost) 2014-05-22 19:04:00
怎麼會不成立 尤其對方痛下這麼多殺手之後
作者: perfect1012 (*.*) 2014-05-22 19:04:00
在他還在殺人的時候,打死他是可能成立正當防衛的(現在,不法,之侵害);是緊急避難才不能為保全自己生命,而犧牲他人生命法益
作者:
wirefu (zechs)
2014-05-22 19:05:00台灣司法=大逃殺
作者: c7683fh6 (Jerry_Frost) 2014-05-22 19:06:00
看案發過程 如果兇手被制伏在地還被攻擊致死 那不成立
作者:
wirefu (zechs)
2014-05-22 19:06:00台法處處給壞人開一條路一扇窗
自衛拿滅火器敲他頭一下 死了或癱了不知道要怎麼算?
作者:
serval623 (æ´›æ‰ç£¯å¼·å§¦äºº)
2014-05-22 19:07:00之前有個練武的,再跟歹徒奪槍過程中走火射死歹徒
作者: c7683fh6 (Jerry_Frost) 2014-05-22 19:08:00
看你的意圖 如果你是要讓他失去攻擊能力 那沒問題
作者:
smtp (smtp)
2014-05-22 19:08:00危急恁北生命的時候,誰還管防衛過當還不過當,就算過當又如何?
起碼找個實務上不成立的案子再來罵吧 如果沒有實例 樓上
作者:
smtp (smtp)
2014-05-22 19:09:00你是要被關 3,5 年?還是失去一條性命或沒死但變重殘拖累家人?
作者: gyboy74 2014-05-22 19:10:00
要看個案,而且還有罪責的期待可能性!正當防衛只是阻卻違的一部分!
還有沒念過的鄉民在說台灣法律怎樣 很多地方都是一樣啦
作者: c7683fh6 (Jerry_Frost) 2014-05-22 19:13:00
可以
正當防衛 打死人或打到重傷都會被判刑 要防衛還要考
作者: c7683fh6 (Jerry_Frost) 2014-05-22 19:14:00
正當防衛的當下不用考慮那麼多 不必想些有的沒的
作者: grooving 2014-05-22 19:15:00
如果只是拿刀出來就被你打趴 那不構成正當防衛 你要坐牢如果他刺進你身體裏了你才把他打趴 那才叫正當防衛
作者: chaunen 2014-05-22 19:16:00
他爸媽都還沒道歉就先找律師了 打死大概賠到下輩子
作者: gyboy74 2014-05-22 19:16:00
樓上,正當防衛不是降用吧
作者: gyboy74 2014-05-22 19:18:00
是樓樓上
作者: c7683fh6 (Jerry_Frost) 2014-05-22 19:18:00
看來大家對行使正當防衛的疑慮很深 社會怎麼會變這樣呢?
作者: c7683fh6 (Jerry_Frost) 2014-05-22 19:19:00
明明自我防衛是人類的基本本能 怎麼還會想這麼多
作者: grooving 2014-05-22 19:19:00
就是這樣 因為我被人拿刀恐嚇過 這是我的實務經驗
因為(感覺)很多防衛的案例後來被判刑啊,大家當然不敢
作者: c7683fh6 (Jerry_Frost) 2014-05-22 19:20:00
g大被恐嚇的經驗可以發一篇文 大家來集思廣益
作者: grooving 2014-05-22 19:20:00
第一次報警 警察說他又還沒弄到你 不接受我報案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2 19:21:00裡理論上有,教科書也有所謂的最後手段性
作者: eric0924 2014-05-22 19:22:00
沒用,而且絕對被關
作者: grooving 2014-05-22 19:23:00
第二次他又來 我打了他幾拳 結果他要告我傷害 賠錢了事
作者: grooving 2014-05-22 19:24:00
從那次後我就知道 遇到這種人只能躲 你和他打 自己受傷是自己倒楣 對方受傷 還是自己倒楣
作者: c7683fh6 (Jerry_Frost) 2014-05-22 19:25:00
第一次是警察吃案 第二次你打他理虧 這種人少來往吧
作者:
Anikk (安..)
2014-05-22 19:26:00打死的那個人會被判重刑xDD
作者: c7683fh6 (Jerry_Frost) 2014-05-22 19:26:00
你受傷 也可以去醫院驗傷告他 跟這種人糾纏只是浪費生命
作者: grooving 2014-05-22 19:28:00
對啊 就是當時警察說的 等他真的對你怎樣了再來告吧
作者: grooving 2014-05-22 19:29:00
我沒受傷啊 他就是拿刀在你面前講些雞歪話啊
作者: gyboy74 2014-05-22 19:30:00
警察吃案啦!g大你被坑了!只是他打你是否屬傷害,因為傷
作者: grooving 2014-05-22 19:30:00
我是真的不知道被這種人纏上了要怎麼辦才能全身而退啦
作者: gyboy74 2014-05-22 19:32:00
除非你直接說他要殺你,那就不一樣了,因為他可能著手了
作者: gyboy74 2014-05-22 19:35:00
而且警察。。。不要太挑戰他們的法律!
作者:
MindWork (.....)
2014-05-22 19:41:00被關我也要打死他
作者:
horsetail ((  ̄ c ̄)y▂ξ)
2014-05-22 19:42:00防衛過當判決也有bug 應該要看對方是否為致命武器
作者:
horsetail ((  ̄ c ̄)y▂ξ)
2014-05-22 19:43:00對方都拿槍了 防衛當然有死或重傷的風險
作者:
Avicii (艾維奇)
2014-05-22 19:45:00白痴 臺灣的白痴真多
看人啦 要是某色 除了沒罪 還會被新聞塑造成救世主 某
作者: AFROGUNSO (AFROGUNSO) 2014-05-22 19:48:00
法律系...頗ㄏ 所以我向來瞧不起讀法律的
作者:
ja3260 ( ̄□ ̄|||)
2014-05-22 19:52:00那用緊急避難呢?
作者:
cms6384 (生死有命)
2014-05-22 20:17:00當然是正當防衛 保護他人不受侵害也算在內
作者: adiyan 2014-05-22 20:19:00
這不會有緊急避難的問題
作者:
zerodsw (Zero君)
2014-05-22 20:19:00你同學說好像...然後呢,對這種不能確證的腦補義憤填膺 唉
作者:
Induction (記得交會時互放的光亮)
2014-05-22 20:43:00無限期支持方神主持正義就地正法
作者:
mirce (楓葉)
2014-05-22 21:07:00避免緊急危難 無罪
作者:
mirce (楓葉)
2014-05-22 21:08:00不過前提是他要先捅過人 且有人死了
作者:
aj064534 (Mendocino)
2014-05-22 21:13:00法律是保護有錢人的
作者: chloeslover 2014-05-22 21:38:00
攻擊型正當防衛 -> 這是啥小? 新學說?
作者:
oter 2014-05-22 21:41:00有防衛意思 不致過當防衛 為自已或他人皆有成立正當防衛可能請你同學更認真上課
作者: JOHNCHU (中出魔人) 2014-05-22 21:52:00
看拿的東西吧,對方拿武器你拿隨手可得的東西算正當防衛吧
作者:
kerry0496x (ACGç´…çŸé«®å‹¢åŠ›å´›èµ·ä¸)
2014-05-22 22:07:00就事論事如果是從背後 打得鄭出其不意鄭很快就不能抵抗了 但如果這時 攻擊者還不斷
作者:
kerry0496x (ACGç´…çŸé«®å‹¢åŠ›å´›èµ·ä¸)
2014-05-22 22:08:00的猛敲 這樣就不會構成組卻違法老實說啦 真的要把人敲死 也有難度啊
作者:
kerry0496x (ACGç´…çŸé«®å‹¢åŠ›å´›èµ·ä¸)
2014-05-22 22:09:00如果鄭超不耐打 只是被敲個兩三下 就在幾分鐘後傷勢惡化死去 那這樣還有正當防衛的空間
作者:
kerry0496x (ACGç´…çŸé«®å‹¢åŠ›å´›èµ·ä¸)
2014-05-22 22:10:00但如果是我剛剛舉例的 已經被打得無力反抗卻仍繼續攻擊 那就有可能無效喔不過應該會有律師主動幫人辯護吧
作者:
kerry0496x (ACGç´…çŸé«®å‹¢åŠ›å´›èµ·ä¸)
2014-05-22 22:11:00畢竟是檢方要主動舉證攻擊者防衛過當阻卻違法 更正錯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