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決 絞刑 電椅 梟首 注射 毒氣室 這些立即見效的積極死刑其執行目的是什麼?
a. 伸張正義 (殺人償命)
b. 替被害者以及他們家屬報仇 (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
c. 將犯人永久隔絕於社會之外 (避免兇手再度傷害他人無辜生命權益)
死亡很可怕,生物本能就是會怕死,為了避免死亡(死刑),所以一般人不敢犯死罪
可是殺人犯在當下的心態卻不見得會有相同的想法
可能會有下列幾種狀況
1. 無法自制的衝動犯罪 (腦門充血,回神時已鑄下大錯)
2. 預謀殺人牟利 (只要不被抓到就不會受到制裁的僥倖心理)
3. 一心求死報復社會的殺人行動 (多拉幾人墊背陪我一起死)
4. 連續殺人傾向 (殺人就像喝水吃飯一般的自然生理與心理需求)
積極死刑搭配極高破案率比較能嚇阻的是第2點犯罪動機
但是對第3點以及第4點的犯罪嚇阻力道就小多了
長期而言,我們都會死
相對於積極死刑
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特赦的刑罰則像是消極方式的死刑
讓時間歲月自然而然地剝奪犯罪者的生命,使之枯萎於一小方空間內
並且也能確保犯人永久隔離於社會之外,可避免犯人繼續傷害無辜生命
但是這種消極的終身監禁方式通常會引發幾點疑慮
因為此法從表面看來難以立刻滿足上述 a與b這兩點: "伸張正義 替死者復仇"
同時以納稅人的錢去養這些罪大惡極的犯人一定會引發誠實納稅人的不滿
這牽涉到一個社會願意付出多少成本與代價去採用終身監禁制度來代替積極死刑
然而真正可以嚇阻並降低犯罪率的並不是刑罰本身 (不論是積極死刑或終身監禁)
最主要還是得依靠社會與家庭的教化功能以及高破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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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個人而言
一輩子得都單獨關在一個3X3公尺昏暗無光的小空間內
終身不能放出來,完全不給予人際互動的機會,家屬不能探訪也不准就醫看病
一天只供應兩餐,每年行兇日當天完全不供應飲食也不給予任何燈光
只能默默地孤獨枯萎死在這小空間內
這可能比一槍斃命還要折磨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