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諷馬︰不信是哈佛法學院教出來的
http://n.yam.com/tlt/politics/20140523/20140523311664.html
〔自由時報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
學運「戰神」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昨天下午受邀東華大學演講,自剖身
為法律人的學思歷程,黃國昌說,大學時就對「另一名法律人」(馬英九
)印象深刻,時任法務部長的馬英九,堅持檢察官羈押權合憲,不相信他
是哈佛法學院教育出來的博士。
黃國昌口中大學時代令他印象深刻的「另一位法律人」,講的就是馬英九
!黃國昌說,當時對馬印象深刻,並非馬是政治新星,而是時任法務部長
的馬,代表檢察官在憲法法庭力爭「檢察官羈押權合憲」!
黃國昌解釋,當時台灣的檢察官,不需法院開羈押庭,本身就能決定犯罪
嫌疑人有羈押必要,可在判決有罪前、剝奪其人身自由。他認為,從憲法
對人身自由的保障、被告應該享有的正當法律程序,從任何角度都說不過
去。
黃國昌說,當時的法務部長馬英九爭辯,如果檢察官沒有羈押權,台灣將
陷入動盪不安!但他不相信,「哈佛法學院教育出來的博士」竟會認為檢
察官享有羈押被告的權限從憲法角度來看是OK的。
黃國昌說,他期待的哈佛法律博士應該基於法律人良知,站出來說「法務
部支持修改刑事訴訟法」,但馬英九沒有這樣做。
黃國昌以馬英九任用的法務部長王清峰拿來對比。他說,王清峰為了堅持
個人信念,任內一直不執行死刑,遭受各方攻擊,最後辭去法務部長,黃
國昌說,有人可以為了信念「官不做了」,反觀「這個人」(指馬英九)
比較聰明,現在做總統了!
黃國昌昨天下午受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之邀,演講「法律人的責任和
使命」。黃國昌從大學時代談起,在社團活動中,政治、社會學科領域的
人士對法律人的質疑和批判:「不能說冷淡、而是不抱期待」,認為法律
人是「為統治者工具服務的人」,談到台灣法律教育的失敗,以及迄今以
來影響他的幾位重要的法律人。
鹿茸:奇怪欸你 人家去哈佛念的是抓耙仔學院攝影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