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三部日本漫畫,大概可以了解了日本社會對犯罪者及其家
人的對待方式:
《神犬再世大丈夫》第一集:女主角的哥哥犯下滅門血案,女主角
的爸爸自殺,女主角也無法待在家裡到遠方工作了。被害人的家屬追殺
女主角及其夫家,女主角要結婚時,夫家親戚知道女主角有個殺人犯哥
哥,連婚禮也通通都不來參加了。
《死亡預告》第八集:有個貨車司機撞死人,出獄後的住址被告知
給被害人家屬,被害人的未婚妻打電話去這個司機的公司要求解雇他,
也想撞死他。
《惡之華》:那三個國中生,搬家轉學離開該縣市。男主角偷了全
班女同學的內褲,女主角之一燒了野外男主角自己蓋的秘密基地,另一
個女主角是在想公開場合自焚但沒成功。
現實狀況是日本媒體會對犯罪者家人不斷地騷擾,台灣媒體其實還
算善良的了,不然以台灣媒體的能力,要將鄭捷一家人通通起底是沒問
題的。
只是即使鄭捷已年滿二十歲成年了,其父母沒有對被害人及其家屬
法律上的賠償義務,但基本上還是要出來道歉的,因為這是社會上的基
本道義啊!畢竟這孩子是你們養育及教導出來的……(起碼可以載口罩
出來道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