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轄市是中華民國地方行政區的最高等級,與省(今已虛級化)平級
理論上應該是人口稠密、經濟繁華的大都市才有資格做為直轄市
然而去查各線市人口密度發現
排序 名稱 類別 人口密度
1 臺北市 直轄市 9,901.89
2 嘉義市 市 4,515.79
3 新竹市 市 4,122.99
4 基隆市 市 2,819.16
5 新北市 直轄市 1,926.81
6 桃園縣 縣 1,676.19
7 臺中市 直轄市 1,221.82
8 彰化縣 縣 1,204.80
9 高雄市 直轄市 942.50
10 臺南市 直轄市 859.22
直轄市中除了台北市是站在最前端外,
人口密度次高的新北市,竟然輸給是省轄市的嘉義、新竹、基隆
而位於南台灣的高雄、台南更誇張,竟然連1000的人口密度都不到也能當直轄市
當然現在法令只規定直轄市的人口數,沒規定人口密度,
但最高層級的地方行政機關,不去要求人口密度實在讓人難已信服,
到底為什麼升直轄市不用考慮人口密度想升就升呢?
有沒有直轄市人口密度很低的八卦?
BTW,照現行的標準,整個台灣一起升格成一個超大直轄市好像也不錯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