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陳為廷臉書一段
一、廣泛的研究共識已經指出,死刑並不能遏制犯罪。
就好像明明上個月才執行完死刑,還是有了鄭捷。
像是蔡正元提的那種解決方式,
顯然是一種輕率、而沒有根據的作法,是一場惡質的政治秀。
先說我還是覺得死刑有嚇阻跟遏止犯罪的能力
不過最近看到很多廢死的言論
都拿才剛執行完死刑 就還是一堆殺人案件當例子
直指死刑的設置並沒有遏制犯罪的能力
作者:
kamisun (水銀燈的主人)
2014-05-25 13:43:00廣泛的研究共識已經指出,刑法並不能遏制犯罪。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4-05-25 13:44:00這種邏輯就是廢除刑罰是最終理想阿
作者:
kamisun (水銀燈的主人)
2014-05-25 13:44:00就好像明明每個月都有人被關,還是有人繼續犯案。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4-05-25 13:44:00本來酒駕罰錢就不能嚇阻了、早該廢了
作者: heavensun 2014-05-25 13:46:00
對精神正常 謀財害命的有嚇阻作用
作者:
probsk (紅墨水)
2014-05-25 13:47:00不管發明什麼刑 都無法阻止人類的不理智和貪婪
作者:
earlwu (惡爾)
2014-05-25 13:47:00死刑對鄭捷這種人根本沒用
作者:
Atwo (A兔)
2014-05-25 13:47:00死刑到底有沒有嚇阻能力 不是一句有研究共識就說了算的
作者: heavensun 2014-05-25 13:47:00
對性格暴怒 一發飆就拿刀砍人的沒有作用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4-05-25 13:47:00
對精神正常的有用阿 但會想殺人的哪個精神正常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4-05-25 13:47:00有研究就不會有共識 德國也有反廢死派 只是60年代以後廣泛被
作者: heavensun 2014-05-25 13:48:00
很多新聞 性格暴怒 一發飆就拿刀砍人 或衝去放火的
作者:
Atwo (A兔)
2014-05-25 13:48:00何況 死刑的存在不單只是為了嚇阻能力 而是等價的剝奪加害者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4-05-25 13:48:00壓制而已 不要覺得德國人都支持廢死 最後都是比誰的拳頭大
作者:
blake7899 (starblake)
2014-05-25 13:48:00我就是因為有死刑才不敢犯罪啊! 問題是我這樣説誰鳥我
作者:
probsk (紅墨水)
2014-05-25 13:48:00這就跟不可能阻止人類製造垃圾一樣 但垃圾總是要清理的
作者: farmoos (farmoos) 2014-05-25 13:49:00
那只是反駁可以降低犯罪率 但並沒有說殺人無罪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4-05-25 13:49:00學運裡面指揮系統才幾十個人都沒辦法廣泛討論了 廣個屁XD拜託 昨天廢死沈伯洋都說得更先進了 無期比死刑更殘酷他也反
作者:
join09 (river)
2014-05-25 13:50:00酒駕如果唯一死刑 那可能原本30個人酒駕會縮減到10個人酒駕信不信? 反正我是信了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4-05-25 13:50:00對 顯然比恩師李茂生又邁進了一大步哇
要有效嚇阻犯罪 男的切雞雞女的毀容肯定有效 要不要推廣?
作者: frost529 (老大) 2014-05-25 13:51:00
為什麼要遏止阿 奇怪哩 幹嘛忽略永久隔離這個功能
作者:
Atwo (A兔)
2014-05-25 13:51:00對 所以別拿鄭捷的例子說死刑沒用 因為他是為了死刑而來
廣泛討論XDDDD 我查證過了!! 廢死可以...
作者:
xdbx (羊阿兵)
2014-05-25 13:51:0010個想殺人的因為要死刑所以剩一個真的殺人 這個你敢說沒有?
作者: pingyi 2014-05-25 13:52:00
推!死刑不是只有嚇阻而已..還有提醒世人的最後一道警鐘
作者: wu7477 2014-05-25 13:52:00
只要不造成冤獄
作者:
xdbx (羊阿兵)
2014-05-25 13:52:00每次都拿那個真的殺人的做結論 那法律都廢掉好了根本沒嚇阻
酒駕罰錢的赫阻效果失敗是因為1.罰金不夠重 2.執行不力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4-05-25 13:52:00死刑本來就是人類社會的最後一道遮羞布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4-05-25 13:53:00拿掉之後會發現人跟猴子沒什麼差別
作者:
xdbx (羊阿兵)
2014-05-25 13:53:00最起碼我家的人因為抓酒駕 開車前都不敢碰酒精類的東西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4-05-25 13:54:00廢死的在鄉下騎摩托車戴不戴安全帽
酒駕抓到就是罰100萬 酒駕肇事的刑責一定要加重與嚴判
正捷精神根本正常的很 他就是很清楚的知道死刑對他來說無所謂 才動手的
EX:酒駕至人於死 罪責等同殺人罪 而殺人罪的刑罰再加重
作者:
Atwo (A兔)
2014-05-25 13:55:00心智正常的人當然會殺人 請不要認為殺人就以精神有問題論
作者:
koster (斯特隆)
2014-05-25 13:55:00再重都會有人酒駕啦 但難道因此不要有罰則?
作者:
Atwo (A兔)
2014-05-25 13:56:00因為金錢 仇恨 一時激憤 這都是正常人有的殺人動機
現行的酒駕罰金對一般老百姓是很重但是對高薪人士來說根本不算什麼 所以才要加重
作者:
koster (斯特隆)
2014-05-25 13:56:00我覺得死刑根本沒用 要改成酷刑才能減少並懲罰兇手
作者:
koster (斯特隆)
2014-05-25 13:58:00然後就會變成沒錢的根本不怕 反正付不起 爛命一條
作者:
bikaoru (眞田カオル)
2014-05-25 13:59:00死刑跟廢死都無法遏止,只有酷刑才能.....
作者:
zerodsw (Zero君)
2014-05-25 13:59:00我只知案件一出來就說給他死的社會風氣絕對沒辦法抑制犯罪
作者:
TMWSTW (零又二分之一)
2014-05-25 14:00:00其實阿扁時代靜靜地不執行五六年,臺灣也一切正常。
作者:
zelkova (*〞︶〝*)
2014-05-25 14:00:00誰說什麼案件出來都要判死? 腦補?
作者:
koster (斯特隆)
2014-05-25 14:01:00那真的太爽了 未來只要看家人不爽 酒駕就好
作者:
TMWSTW (零又二分之一)
2014-05-25 14:02:00實質上不太去執行,慢慢地就會覺得可有可無,只是吳育昇喚醒了「臺灣精神」而已。這麼棒的人當然應該當選,是吧。
作者: novastar (冰冷之心) 2014-05-25 14:03:00
嗯嗯 應該廢止法律 因為法律也無法遏止犯罪->同廢死邏輯
作者:
TMWSTW (零又二分之一)
2014-05-25 14:04:00這種假設問題要給答案大概一定會有人爭,不過就扁時代來說我是覺得有點可有可無啦。
作者:
kissung (天堂鴉)
2014-05-25 14:04:00請看電影重案對決or私法正義
作者:
TMWSTW (零又二分之一)
2014-05-25 14:06:00臺灣就過了五六年實質無死刑的狀態,那時恐怕還比現在好
作者:
rbking21 (奧蘭多黨工)
2014-05-25 14:07:00推TMWSTW 扁的時代比現在好不知道多少倍鄉民希望活在廢死的扁政府時代 還是執行死刑的KMT統治?至少我是前者啦
有死刑不能防範犯罪,跟[今天吃飽明天還是會餓]同等級這種垃圾話的邏輯聽聽就好
作者:
zelkova (*〞︶〝*)
2014-05-25 14:10:00活得好跟死刑有什麼關係? 請舉證
作者:
TMWSTW (零又二分之一)
2014-05-25 14:12:00別挑語意的問題啦,就那幾年臺灣也沒有不尋常的犯罪量看起來就是沒啥差啊。當然要挑不一樣的地方自然可挑,我是很懷疑會有多大差異啦。用想當然爾當然可以說一些,支持或反對都可講,只是現實上臺灣經驗好像就是沒啥差別。那幾年臺灣人也沒有更不安全,現在也沒有更安全,就這樣。
作者: cbstgb (你逆) 2014-05-25 14:15:00
坐牢也沒辦法遏止犯罪阿! 強X殺人 酒駕 一些重刑犯坐坐牢人民還要繳稅養他們下半輩子喔???
作者:
zelkova (*〞︶〝*)
2014-05-25 14:16:00不是挑語意 只是覺得邏輯上有問題
作者:
TMWSTW (零又二分之一)
2014-05-25 14:17:00ok,邏輯就邏輯,反正澄清之後應該是沒有什麼「活得好」的關聯性問題了。說真的那幾年沒人會期待執行,也差不多了。吳育昇扯出來,大家才忽然想起這種事,有多少差別呢
就邏輯上並不是從 死刑不能遏止犯罪 推導到 廢除死刑
作者: lai99 2014-05-25 14:19:00
笑死ㄌ 神邏輯....
作者:
TMWSTW (零又二分之一)
2014-05-25 14:19:00當然你可以無限強調一個累積十幾年還不到五十人的刑罰在單純的「名義上」的存在,就有多少影響力。而這正是那五年的
而是廢除死刑 不會增加可遏止的犯罪 p->q != ~p->~q
作者:
TMWSTW (零又二分之一)
2014-05-25 14:20:00現實狀態。說真的絕大多數的人那時都快忘了這回事了。
作者:
yoyotvv (5566)
2014-05-25 14:20:00當然不可能100%有效遏止 至少還是有怕死的犯罪人吧
邏輯學最基本的公式竟然一堆人不知道 當然討論不出結果
作者:
TMWSTW (零又二分之一)
2014-05-25 14:22:00也會有想死的犯罪人啊,要想當然爾的話,就算打平好了,科
作者: tingvictor (zzzzz) 2014-05-25 14:22:00
廢除死刑不等於沒有罰責 但廢死團體應要找出替代方案
作者:
TMWSTW (零又二分之一)
2014-05-25 14:23:00這個問題其實硬說是邏輯,不如說是想當然爾之間的pk,我是覺得就算不穩,那五、六年的狀況還是比這些「邏輯」爭論好不然一邊的人說另一邊的人的想當然爾沒有那麼想當然爾,另一邊在那裡說你說的沒有想當然爾不合想當然爾的邏輯云云這不是沒完沒了嗎
作者:
YKM519 (來聊天吧)
2014-05-25 14:37:00人家有適應性邏輯阿
作者:
kissung (天堂鴉)
2014-05-25 14:49:00反冤死不等於反廢死,誰會因噎廢食X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iamcute (蛋蛋)
2014-05-25 16:54:00廢死團體一直沒具體方案整天只會在那邊靠背死刑
作者:
ColdM (熊王)
2014-05-25 19:17:00怎麼不說廢死 沒有辦法遏止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