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死刑不能遏止犯罪的八卦?

作者: tadfattly (tad)   2014-05-25 16:09:39
※ 引述《PTTcountry (PTT國)》之銘言:
: 引用陳為廷臉書一段
: 一、廣泛的研究共識已經指出,死刑並不能遏制犯罪。
: 就好像明明上個月才執行完死刑,還是有了鄭捷。
: 像是蔡正元提的那種解決方式,
: 顯然是一種輕率、而沒有根據的作法,是一場惡質的政治秀。
: 先說我還是覺得死刑有嚇阻跟遏止犯罪的能力
: 不過最近看到很多廢死的言論
: 都拿才剛執行完死刑 就還是一堆殺人案件當例子
: 直指死刑的設置並沒有遏制犯罪的能力
先講結論 "死刑是最直接有效可以阻止想犯殺人罪的一種手法"
且越是殘酷的刑罰越能有效加大這個效性。
不過任何一種死刑都不是能夠完全遏制犯罪,但不能因此就取消這種刑罰。
首先把人類分成兩類:
1. 不論受到何委屈/傷害都不會想殺害他人之人。
2. 受到某種有形或無形之傷害,會出現殺害他人意圖之人。
在第二類型,也就是我們要討論的這類人身上,並非每個人都會去殺害對方
那這是為何哩,下面繼續分類討論。
A.此類型的人會受到名為死刑的刑罰所阻饒,因為懼怕死刑
而最終導致無犯罪行為之發生。
B.此類型不懼怕死刑,但是因為其他有形(金錢/利益/人/...),無形(感情/親情/宗教/...)
這種目前無法掌握的東西而導致無犯罪之行為發生。
C.此類型就是 A/B 兩類都擋不住的歸類,不懼怕死刑,不因任何其他因素
影響而改變殺人之意念。
其中最有影響的是 A 類型的人,如果今天廢除死刑,那麼原本屬於範圍 A 裡面的
族群就會跑到 B 類型去,但是目前沒人清楚要怎麼明確的阻止 B 類型裡面的人,
這種情況下,原先屬於A 類型之人,在 B 類型裡面無法得到嚇阻之作用
就會有某些人員跑到 C 類去執行殺人的相關事宜。
此種情況下,殺人案就開始多了~
但是自從廢死聯盟出現之後,A 類型的人開始動搖了,因為很簡單,原本我殺一個人
就一定會被判死刑(假設),現在我殺人,因為廢死聯盟的號召,我可能不會被判死刑
那麼原本嚇阻犯罪的效果就會開始下降,這就是為啥廢死聯盟非常令人討厭之處。
這個時候廢死聯盟就會開始跟你東扯西扯,一扯正義,二扯冤案,三扯暴力,四扯人權
還有其他 巴拉巴拉...
其中扯到冤案的部分實在是非常無聊,人類並非完美之生物,不完美之人所定義出不
完美之法律,最後交由不完美之人來執行,怎麼可能會沒有冤案,但是因為這樣就完全
廢除死刑實在是可笑。
講道正義就更無聊,每個人的道德觀念差這麼多,不符合你的就叫做沒正義,
帽子扣太大了點。
我只想講一點,如果已經知道接下來的一年會因為人殺人的行為而死亡者有 100人,
假設現在可以加強死刑的恐懼感,來降低死亡者,那怕是從 100 變成 99 人,我也甘願
如果因此被尊稱為殺人魔,那就讓他去寫吧,這才是我認為的正義。
一堆廢死聯盟的人,整天說屁話,但是都沒有實際的所作所為,這真的非常討厭。
東扯西扯這麼多,連最基本的第一個方案都沒有提出,實在不懂要廢除死刑個屁,
如果今天台灣的社會上,有另外一種方式可以替代死刑去嚇阻 A 類型之人,
那麼取代死刑是完全可以的,但是很明顯的 "無期徒刑" 在台灣是無法替代死刑,
因為台灣沒有無期徒刑,頂多關個幾年到幾十年就可以放出來。
我講實在點,今天鄭捷此類型之人,如果因為廢死聯盟的關係而宣判無期徒刑,
像此種心裡有殺戮之念之罪犯,如果在服刑期間殺害其他受刑人,那麼請問要給予和審判?
"死刑的目的是解決此人再次殺害別人的情況發生",就這麼簡單而已,
什麼正義之言都是虛名。
作者: anachronism (往事不用再提)   2014-05-25 16:12:00
廢除十八趴, 軍人退出校園, 太多事要搞了廢死等等吧
作者: KobePikachu (KMT不倒台灣不會好)   2014-05-25 16:15:00
你真的有仔細研究過廢死派所有主張 怎麼感覺是憑自己直覺去推論 多看論文吧
作者: hadeshell   2014-05-25 16:17:00
回標題: 因為不能遏止犯罪因此要廢除死刑 真聰明邏輯科
作者: ofpurity (love twiggy)   2014-05-25 16:21:00
整篇都你在腦補
作者: kissung (天堂鴉)   2014-05-25 16:27:00
反冤死不等於反廢死~~「因噎廢食」X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lifestream (咪路貓與黑黑兔)   2014-05-25 16:34:00
幫補...廢死聯盟和馬九九一樣搞小圈圈..只聽想聽的
作者: hadeshell   2014-05-25 16:35:00
活在圈內看窗外 溫馨
作者: lifestream (咪路貓與黑黑兔)   2014-05-25 16:35:00
照廢死邏輯...乾脆廢掉整部刑法...天下大同
作者: teajimmy (吉米茶)   2014-05-25 16:36:00
好棒的見解歐!
作者: lifestream (咪路貓與黑黑兔)   2014-05-25 16:46:00
廢掉刑法...連冤獄都沒了不是更高尚?
作者: lwowl (暱稱)   2014-05-26 00:52:00
無期徒刑 跟 終身監禁 是不同的東西喔
作者: tadfattly (tad)   2014-05-26 20:11:00
噓的人只會放大絕,寫篇來看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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