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一句話表達廢死?

作者: TanIsVaca (好好唸書吧!)   2014-05-25 19:38:42
可以用以下三點來當支持廢死的邏輯基礎:
1.人權是「不可放棄也不可剝奪的」。
2.國家存在的目的不是「統治和處罰人民」,國家的目的是「保護與服務人民」。
3.不得以需要侵犯部份人的人權來保護大多數人的人權時,必須服從「最小侵害原則」。
==============================================================================
根據這三個基礎來設計刑法:
必須永遠把他與社會隔離的重刑犯:
無期徒刑。強制勞動,以勞動成果來賠償受害者。
性侵犯:
初犯者,強制勞動,以勞動成果來賠償受害者。若專業醫療團隊判斷有再犯的可
能,為了保護其他人,所以對他化學去勢。
累犯者,為了保護其他人,所以對他化學去勢。強制勞動,以勞動成果來賠償受
害者。
傷害罪:
若有嚴重暴力傾向,需與社會隔離者,有期徒刑並強制心理治療。治好後,要求
他強制勞動,以勞動成果來賠償受害者。
不需與社會隔離者,強制勞動,以勞動成果來賠償受害者。
偷竊犯之類的造成他人財產損失者:
沒有將他與社會隔離的必要,且政府沒有權力處罰他,所以頂多施以強制勞動,
以勞動成果來賠償受害者。
=============================================
但是這樣有個盲點:
強制勞動者如果打混怎麼辦?國家沒有權力處罰他,要怎麼「強制」呢?
作者: ParuruChan (PARU)   2014-05-25 19:40:00
沒看過刺激1995嗎?
作者: mirza (張良)   2014-05-25 19:40:00
不反對
作者: Fugax (Last Regrets)   2014-05-25 19:44:00
超過一句話了啦
作者: wiydluck (櫻井雪乃)   2014-05-25 19:45:00
如果真的不剝奪人權 那最嚴重的就開除國籍 流放無人島
作者: zonegs (內褲)   2014-05-25 19:47:00
face book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4-05-25 19:48:00
勞改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4-05-25 19:51:00
加害者由國家處置 受害者的損失由國家來賠償一個理想的國家是沒有犯罪者的 所以有犯罪者是國家的錯
作者: sget (I have a dream)   2014-05-25 20:33:00
理想
作者: iamchao (大鯨魚)   2014-05-25 20:37:00
給予犯人希望跟痛苦,你所說的不勞動代價就為痛苦他如果不怕痛苦又不怕死亡,可能要另外用個案方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