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捷運台北車站迷彩服男子被警察制伏搜身

作者: IDfor2010 (116)   2014-05-26 19:56:39
※ 引述《whackup (伍陸鈽儜莣)》之銘言:
: 警察要怎麼定義刀?
說到「刀」 這就是另外一件事了
「刀」這種東西 通常是由地方警分局的保安隊(組)做管制
認定也是由警分局他們做認定 (初步認定)
接下來就沒有什麼中階的權責單位 刑事警察局是不管這件事的
所以一般人收藏這種東西很危險 除非背景很有靠山 不然就要有被警分局亂認定的風險
他覺得要移送你就把你移送 所以... 科科
管制刀械按規定要向警分局申報並列管
而且要收藏「刀」也不要太招搖 很多都是至親好友 去家裡作客看到 離開後就去檢舉
然後警察就會去家裡搜索查扣了
至於會不會有事 也不是地方警分局說得算 雖然地方警分局會亂移送
這件事的認定就要直接跳到警政署高層單位做認定
「刀」要開鋒 且有殺傷力 且是屬於列管刀械 法官才有可能判有罪
收藏「刀」就是件麻煩的事:(1)親朋好友不可信 (2)地方的小咖警察會玩你 就醬
作者: AustinRivers (我盡力了Q___Q)   2014-05-26 20:02:00
小刀呢
作者: asrser (先別急著發廢文)   2014-05-26 20:06:00
開鋒吧? 開光是佛像法器,對鬼怪才有殺傷力
作者: andysamlee (momo)   2014-05-26 20:17:00
那這樣來說開刀具店的不就是穩倒的?
作者: hn13836652 (hn13836652)   2014-05-26 20:25:00
辦了刀證就沒事了~
作者: d1234509   2014-05-26 20:30:00
其實現在30公分以上的武士刀開封要刀證,其他收藏是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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