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uro (自由の心)》之銘言:
http://zh.wikipedia.org/zh-tw/中華民國全國性公民投票
全國性公民投票第三案,簡稱為「討黨產」,由前民主進步黨主席游錫堃領銜提出,於
2008年1月12日與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同日同時舉行。此案遭到否決。
你是否同意依下列原則制定「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將中國國民黨黨產還給全民:
中國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除黨費、政治獻金及競選補助金外,均推定為不當取
得的財產,應還給人民。已處分者,應償還價額。
同意票 不同意票 有效票數 無效票 投票人數 投票權人數 投票人數
對投票權人數
3,891,170 363,494 4,254,664 296,217 4,550,881 17,277,720 26.34%
(91.46%) (8.54%)
投票結果 否決
→ KCKCLIN:不去投就是反對哦^.< 超棒的公投法 05/26 23:29
簡單講,為什麼公投法是這種計票方式? 為什麼一般選舉不是這種方式?
為什麼立委選舉不是候選人得不到該區投票權人數的一半 (假設單一選區一席)
即使相對多數依舊算敗選?
重選麻煩就直接算缺額,或是看總票數比例由政黨不分區替補之類...
如果是這樣,你看該區民意代表敢不敢對選民一絲怠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