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狼入室 帶網友回家差點被強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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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何宗翰/新竹報導〕新竹25歲陳姓男子在網路上認識一名22歲女子,某天晚上下班
後相約見面,女子將陳男帶回租屋處,聊天至凌晨4點,陳男以路途遙遠為由,希望留下
休息,女子不疑有他,結果竟差點被強暴,法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處有期徒刑1年8月,
緩刑4年。
檢警調查,去年11月3日清晨6點多,陳男趁女子還在睡夢中,用身體和手壓制女子口鼻,
阻止他她呼救、逃離,並動手脫掉女子的外褲和內褲,撕開預先準備好的保險套,準備硬
上,後來因女子不斷掙扎且大聲呼救,陳男才放棄,拾起自身衣褲後離去。
陳男被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訴,他坦承犯行,並和女子以18萬元和解,女子在庭
上表示,希望他不要再去傷害下一個人,同意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希望他按期付和解金
,不可以再騷擾她。
法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處陳男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4年,期間必須服60小時義務勞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