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vid75610 ()》之銘言:
: 陳媛媛表示,雖選擇放下仇恨,但她認為「鄭捷要為自己行為負責,爸媽也應該出面說明
: ,才能拯救更多的人。」
: 陳媛媛說,事發後,她認為鄭捷爸媽愛兒深切,需時間平緩沒出面;如今已過一星期,僅
: 有百字聲明稿致歉,更不用說慰問死者家屬,「我能夠理解他們的心疼、難過,但做錯事
: 就是要負責。」
: 「家庭教育絕對是需要檢討的部分。」她表示,鄭捷爸媽是這慘案的其中一環,一定要出
: 面釐清,讓社會大眾共同找出癥結點,面對困境,「但現在選擇不出面,我覺得很不負責
: 任。」
: 陳媛媛說,這樣的家庭問題,社會上一定還有很多,為防範悲劇再度發生、拯救更多的人
: ,才更希望鄭捷爸媽出面說明。
舉個比喻好了,今天有人養狗,狗咬傷了人,飼主避不見面
有人說,飼主干涉不了狗的自由意志,狗的行為關主人屁事,這個可能就違背人情了
當然會有人說,人類成年就該自己負責,跟狗不能混為一談
沒錯,人類成年就不像被飼養的狗了,是該自己負責
就像謝依函,陳進興那樣,沒人要他們父母負責
但是這些人都是成年人,至少在我們感官上他們是經濟獨立的人
這就真的關他們父母屁事,沒人會想要找他父母來說說看怎麼養這小孩的
雖然可能還是他們養小孩方式有問題,但是個人造業個人擔,帳算到當事人頭上就好
但是鄭捷開始養自己了嗎?他脫離了父母了嗎?
如果一條狗自己跑離開了飼主一年,咬死了人,我們會去找這些飼主負責嗎?
這很難說,但是比較不會怪飼主是肯定的
鄭捷在法律上是成年人,但是他還是得靠父母養,這一點就是他父母受到關注的原因
而這件事情造成大眾的恐慌程度,也超過其他刑案,大眾的關切更是不言可喻
當然,事到如今,其實不出來就是一種表態了
某個意義上也不用求他們出來了
他們已經讓社會大眾充分了解
不犯法的冷血自私可能會教出甚麼樣的小孩了
那些要求父母出來面對的人,本來還算是抱著對人性良善的一些希望
現在可以省下來了
他們已經充分的表現出他們的意向,這比出面說屁話還要真實太多了
作者:
AxelGod (Axel)
2014-05-27 09:26:00護航還是會無視,就成年人了,暴民是要怎樣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05-27 09:28:00加油喔 鄭捷距離死刑越來越遠了 都是父母的錯害鄭捷XDDD
護航的人,堅持鄭捷是個天生的惡魔,父母倒楣,養到他已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05-27 09:29:00還用狗咬人的例子哩 依照你的道理狗咬人 狗會有錯嘛?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09:31:00
你錯了 法律上規定子女20歲之後 就算成年
作者:
Omara (奧瑪)
2014-05-27 09:31:00狗可以戴項圈上口罩關籠子,養小孩是能這樣做喔?
作者:
j9145 (Swordcane)
2014-05-27 09:31:00狗咬人本來就可能被殺...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09:32:00
很不公平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09:33:00
要不要負責是看法律如何規定如果你覺得父母做法不妥 你有沒有想要提倡修法?
作者:
AxelGod (Axel)
2014-05-27 09:33:00照deann的意思,是哪來都是父母害鄭捷的?探討鄭捷行為
你應該是主張修法 經濟不獨立的人犯案 父母都要賠償負責
作者: pure0612 (benice) 2014-05-27 09:34:00
支持b2202761的說法
作者:
AxelGod (Axel)
2014-05-27 09:34:00成因,難道可以干預到司法? 找出根本原因,避免再一個鄭捷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09:34:00
人有人的規範法律 寵物有寵物的規範法律 打不著相關
我們現在不是在法院,是在論人情法院那一套請到法院去用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09:37:00原來父母需不需要出來道歉是看小孩是否經濟獨立啊! XD出社會上班買房還要靠爸媽付頭期 算不算經濟獨立?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09:37:00
那我想問你 什麼是人情? 人情的規定有哪些? 人情誰創的?人情又是誰保證的?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09:38:00又 小孩經濟未獨立之下 犯錯到什麼樣的程度爸媽需出面道歉?
作者:
ev331 2014-05-27 09:38:00看心理層面吧 斷奶沒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14-05-27 09:39:00快補血,孔龍父母迷要來噓了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09:39:00鄉民激憤的情緒=人情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09:39:00
我覺得很懷疑 你所說的人情 會不會是你自己內心的正義?
作者:
ev331 2014-05-27 09:39:00如果明顯不同於常人時 家人的義務有沒有盡到?
作者:
ev331 2014-05-27 09:40:00心理師講 當心理層面要獨立時 斷的過程可能很痛苦 看轉化跟環境 幾年前看電視講的 那時還覺得你馬的這麼優秀 有什麼痛苦?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09:42:00
我還有疑問 人情很重要嗎?
作者:
ev331 2014-05-27 09:42:00我猜測父母一定早知道兒子怪怪的 學校心理輔導也一定有通知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4-05-27 09:42:00
關鍵在鄭捷怎會產生殺人想法 還有過程沒人發現矯正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09:43:00
那個問題的答案 除非本人自己出來說 否則都是假想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4-05-27 09:43:00
父母是撇不開責任的 不過其他周遭人也有責任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09:44:00
會產生殺人想法的理由 非常多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09:44:00推b大~ 不過鄉民就愛腦補嘛! XD 壞了他們的雅致他們會怒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05-27 09:45:00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4-05-27 09:45:00
有些鄉民都已經審判推論就是父母蓄意培養出來的...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09:45:00沒有提受害者保護協會的都是黨工囉? XDDD
是你自己用經濟是否獨立來當標準的==我覺得父母出來比較符合人情 但不覺得是以經濟獨立來衡量 否則那些三四十歲給家裡養的人犯案父母也要出來?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09:47:00所以這篇跟本頗呵啊~ 用經濟能力當標準 XDDDDD 笑虧還舉什麼狗咬傷人的例子勒....
作者:
wak (默艾)
2014-05-27 09:48:00鄭捷明確表示他是要作這種「大事」給家人看的 所以比喻無誤想反駁這篇的人 應該再回去看看鄭捷說過什麼 別自己腦補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09:49:00
他只說要做 大事 鬼才知道他想做啥大事
作者:
wak (默艾)
2014-05-27 09:50:00他想作啥大事沒人知道 作了才知道 所以他殺了四個人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09:50:00
想自殺者 會說自己想死 大家都認知 死不好 所以會幫忙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09:50:00有這麼急著出來示範腦補的八卦嗎 XDDD到底誰忽略鄭捷殺人的事實了 = =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09:51:00
一般人 說要做大事 鬼才鳥你
作者:
wak (默艾)
2014-05-27 09:51:00鄭捷對殺人這件事只有這樣表態過 所以絕對是要查的方向所以現在說什麼罪不及ooxx的 我只覺得你們好笑
作者:
wak (默艾)
2014-05-27 09:52:00你們這種是非邏輯 根本是在幫兇嫌脫罪而已
作者:
her0418 (曉楓)
2014-05-27 09:52:00護航的又出來了,論述能力一樣差勁XDD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09:52:00
還要請 心理 精神科醫生 來診斷 還要幫忙她做心理輔導?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09:52:00法律上的罪本來就不及他老北老木啊 是誰好笑?
作者:
wak (默艾)
2014-05-27 09:53:00只要你說你要作大事給家人看 你也跟鄭捷一樣帶刀亂砍 就會一樣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4-05-27 09:53:00
所以wak覺得 誰是兇嫌? 除了鄭捷還有其他人?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09:53:00
鄭結識當天買刀 當天犯案 怎麼預防 才整整幾小時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09:54:00可能我漏了新聞了 鄭捷作案前說要做大事 有特別提到要做給家人看??
作者:
wak (默艾)
2014-05-27 09:54:00你們吶..唉 是非觀念的程度 根本就離文明很遠..
作者:
wak (默艾)
2014-05-27 09:55:00你們自己說的 不是我說的 你們就自己去實驗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09:55:00
大事的解釋 大事;重要、關鍵;貴重的、珍貴的鬼才會知道 大事=拿刀砍人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09:56:00鄭的父母有什麼嫌疑? wak你有證據和線索指向他們教唆或同謀?
作者:
wak (默艾)
2014-05-27 09:56:00就看看你家人會不會被叫去查案 你們去作就知道了 你們不信的不信的是你們 不關我的事 我只是說只要鄭捷有說就該查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09:56:00
被叫去查案 不代表犯法 很多都是幫忙釐清事情經過
作者:
wak (默艾)
2014-05-27 09:57:00是你們自己在當鍵盤檢察官 你們在主動過濾鄭捷父母自以為無罪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09:57:00
基本上標準流程 警方的確會要父母去做說明而且基於法律上 鄭結父母有權 在一定時間內做說明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09:58:00
也有權以不公開原則偷偷去警局做說明
作者:
wak (默艾)
2014-05-27 09:58:00鄭捷都講了 結果你們沒把這同情心放在被害人 卻放在兇嫌家人..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09:58:00wak b大在跟你講法律層面的狀況 可以乖乖聽不要硬要辯嗎? XD
作者:
wak (默艾)
2014-05-27 09:59:00兇手講的話你都可以自成判決 自以為無事 這才叫腦補悲哀唷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09:59:00
父母有沒有犯法 法律上自然會定奪 現在警察也沒通緝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4-05-27 09:59:00因為輿論壓力形成的話...他父母還是有可能會賠錢
作者:
wak (默艾)
2014-05-27 10:00:00呵 那麼多人幫鄭捷父母護航 這不是背後有鬼是什麼 嘖嘖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10:00:00
人情 人情 你跟本沒跟我解釋 人情是什麼?人情的規定有哪些? 人情誰創的? 人情誰寫的?
如果我們希望有個會顧及他人心情的人情潛規則,是不對嗎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10:01:00
我沒說你不對 我只說你沒解釋 甚麼是[人情]你沒解釋 在我看來 你只是把自己[內心的正義]加諸別身上你自己的內心 希望他人都會顧及他人內心你自己把你自己內心正義 想要強加在別人身上的淺規則
那請問你我內心的正義犯了哪條法?你怎麼不捍衛我你選擇捍衛鄭捷父母,這不就是你內心的正義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10:03:00
我內心的正義=法律 你沒犯法 我也沒說你犯法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10:04:00
我只是依法行政 你所說的舉例 法律上都有規定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10:05:00
那你如果捍衛受害者 你是不是該提倡修法
你正在用你的人情跟你選擇的內心正義在行動,沒發覺嗎?我談人情,法律的事情交給法律專業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4-05-27 10:06:00法律上不一定喔,法官的權力不小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10:06:00
我和你終究只是兩條平行線
作者:
ainor (><)
2014-05-27 10:07:00那40給父母養的要不要負責
兩條平行線在數學上是會相交的,你跟我都在實現內心正義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10:07:00
終究平行線 反正碰到問題 還是靠法律解決 人情無用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10:09:00
法律有明確規定 可是你說的人情很含糊
如果你跳進來一直談法律,就是你找錯文章了,請左轉你的人情也很含糊,所以不能談?開口閉口法律法律,請問我犯了哪一條?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10:10:00
我沒有人情 我只想知道 你所說的[人情]的解釋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11:00b大 辛苦你了 (拍)
鄭捷父母當然可以不用體諒受害家屬,又不犯法,我同意我通篇都沒提法律,你可以放下你的法律正義心態了嗎?這篇文真是講法律的喔?你有沒有看錯?真是奇妙了可以別再紮稻草人了嗎?我談人情是觸犯了什麼法律?又有哪一條法律規範我不可以談人情?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10:14:00
我只想知道 [人情]是什麼?
甚至說,哪一條法律規範你必須對不談法律的文章談法律?人情我已經說過了,你該去掛眼科了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14:00沒有不能談人情啊 只是你的內文.... XDD 而且人情不等於__情
人跟人之間的體諒而已受害家屬覺得他們這樣不出面不好,我也覺得不近人情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15:00甚至還下了個經濟獨立後父母在人情上才免責這種定義 噗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10:16:00
這就你不對 體諒 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標準阿
作者: ef9527 (奶油狼) 2014-05-27 10:16:00
有人道德標準只勉強碰的到最低層的法律,不要太苛責他人。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17:00NO~~ 你談的是"你的"人情 b大談的可不是"他自己的"法律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4-05-27 10:17:00
鄭捷父母想幫助受害人家屬"建議"私底下表示歉意就夠了
作者: ALENDA 2014-05-27 10:18:00
推不犯法的冷血自私!出事馬上切割子女的父母可想而知!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18:00大家滿意的話 你這篇的推文就不會是這樣了好嗎
作者: jase1979 2014-05-27 10:18:00
鄭父母出不出來對整件事都沒影響吧~~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10:18:00
這就是人類 人就是是永不滿足 永不滿意 永不交集
作者: jase1979 2014-05-27 10:19:00
很多人只是想要拖他們出來做人格抹殺而已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10:19:00
鄭結自己不開口 父母怎樣都不會影響啥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19:00尤其以經濟是否獨立來衡量父母是否該出面 這根本頗呵
作者: ALENDA 2014-05-27 10:19:00
會怎麼養育孩子,一路安排念名校又怎樣?又不是買名牌
既然你們已經文不對題了,還是硬撐著法律法律,為什麼?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4-05-27 10:20:00三十歲還被家裡養的學生,是不是也套用? 無限遷怒是怎樣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10:20:00
托父母出來 賠$$$$$在抹殺~~~~~人類欲望的本性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20:00怪了 哪裡文不對題~ b大用法律面觀點來解析你論點的盲點耶
作者:
jackylfc (Jacky)
2014-05-27 10:21:00都是社會的錯啊 請按照法律走 請大家一起護航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10:21:00
順便說明一下 你的寵物跑走一年 除非有報警失蹤寵物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21:00講得好像經濟獨立表示父母管不了了 完全沒教養義務了 ㄎ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4-05-27 10:21:00道義上需要道歉,方式符不符合你「爽」的~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10:22:00
法律上來講 有報失蹤還好 沒報失蹤當下的主人要負責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4-05-27 10:22:00現在表明就是書面道歉,讓人不「爽」,才在這邊罵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23:00就是人情的標準不一&有些人有著莫名其妙人情觀 所以需要法律
作者: ef9527 (奶油狼) 2014-05-27 10:23:00
他的誕生你我都推了一把,樓下也有推嗎?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4-05-27 10:23:00最好是開放讓鄉民洗門風,應該就是最爽的道歉方式了吧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10:23:00
依照慣例 除非出來賠$$$$ 磕頭口頭道歉 鞠躬 都沒用
人情觀需要法律?呵呵人情如何不是我不滿意,受害家屬也不滿意賠錢與否是法律問題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10:26:00
既然這麼不滿意 請提倡修法 就不用搞啥變紐的人情了修法 殺人犯父母都需要出來說明 不就得了?.?
作者: jase1979 2014-05-27 10:27:00
受害者要他們公開出來是欠缺考慮,不如轉私下還比較可能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10:27:00
如果受害者不滿意 不爽 要去修法 我會贊同的
拿這法律大刀的人,請檢視一下你們內心的人情,別說沒有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27:00還有 也要修一下什麼狀態下加害者父母要出來道歉??不然以"經濟獨立"與否這種標準 實在是太funny了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10:28:00
我說了 我沒人情 我只知道社會的現實 跟$$ 法律的重要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28:00法律大刀? 怎麼跟人情關刀比? XD
作者: jase1979 2014-05-27 10:28:00
講人情?叫公開出來那有考慮到鄭家人之後的生活嗎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4-05-27 10:28:00四%的人毫無良知,連家人也要無限期出來家庭教育道歉吧
作者: jase1979 2014-05-27 10:29:00
就是沒有嘛..,所以人家不賣你人情也是正常的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29:00人情概念上 鄭捷只是孩子而已?? 靠杯 這是誰的人情判斷 XDD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4-05-27 10:30:00鄭捷在獄中吃好住好睡好~沒悔意~~也要扯到家庭教育就對了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10:30:00
21歲 還說是孩子....好好 你覺得是就是 你內心覺得是就是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4-05-27 10:30:00
鄭捷沒錢賠償 => 賠償人情和法律方面結案 (我認為...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4-05-27 10:31:00
但有些人就拖他父母出來賠錢 理由就人情 道義 在學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32:00什麼叫"在父母的保護下生活" 請你定義一下 XD
我只想說,你們一小時幾十萬上下,趕快去解決法律問題你們在這邊到底要解決什麼問題?我犯法?還是鄭捷父母?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10:33:00
結局就是 人情終究敵不過法律的無情
在我跟鄭捷父母都沒犯法的情況之下,你們談法律幹嘛?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34:00有人覺得法律跟人情是對立抗衡的耶 XD 這究竟被什麼洗腦啊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10:34:00
我再以我的體諒(人情) 去體諒(人情)受害者家屬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10:35:00
我的體諒(人情)就是 希望受害者家屬[修法]只要法律修過了 以後受害者家屬可以要求 加害者家屬說明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35:00你說法律強的人中文不好? 別鬧了........... 噗
作者: stilh (群青) 2014-05-27 10:35:00
推最後一句 態度說明了一切啊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5-27 10:36:00其實我比較想知道,到底要他們出來幹嘛?道歉?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36:00沒人拿法律跟人情對抗啊~ 是你自己在人情上亂設標準好嗎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10:36:00
十之八九不離時 根據八卦版 跟 黴體來看 $$$$$$$$$$$$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5-27 10:37:00在我看來,鄭捷父母應該是覺得丟臉,還有怕影響將來生活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39:00哦~ 那三四十歲還要靠父母養的 犯罪的話父母也要出來道歉十幾歲不用靠父母養的 犯罪的話父母不用出來道歉?
作者:
takumixnobu (Mediterranean Homesick)
2014-05-27 10:39:00法律規範成年人應有的「理想」責任和義務狀態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40:00法律哪有抹滅鄭還被父母養的事實???? 靠 神邏輯 XDDDD
作者:
takumixnobu (Mediterranean Homesick)
2014-05-27 10:40:00不是保證每個成年人到了21歲都必然有21歲該有的心智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41:00你才該了解你自己在幹嘛好嗎 XD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10:41:00
那就加到25 30 40 或者 可以法律規定年滿20之後要做檢查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42:00你的人情解決不了問題 本來就不是你說的 你有事嗎? 這我說的我現在是用你定義的人情來挑戰你 XD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43:00文不對題? 人情也是你講的~ 經濟獨立的標準也是你講的....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4-05-27 10:43:00幹脆立法做心智年齡有滿20才算成人,人情標準有夠浮動的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44:00不用啦 何謂成人以後交由xanthippe判斷就好囉 ㄎ我說的問題是從你的定義和準則自然衍生出來的啊! XDDDD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10:45:00
可以 如果強制父母出面說明 就不會有這麼多疑問了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45:00我提的問題是不是在你的準則之內? XD 十幾歲且經濟獨立的人
你們這些文不對題的,跳到菜市場要吃法國菜,還嫌東嫌西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46:00我可是完全照你的內文探討唷 來~ 經濟獨立繼續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47:00他的父母就可以不用鳥了?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48:00現在不是在問你經濟獨立的定義啊 XDDD (那位中文好的人呢?咦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10:48:00
世上沒有善惡 當軍人殺敵被獎勵 殺平民被逞罰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49:00我沒有要定義什麼是善的意思啊 你在轉移什麼話題 XDDD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10:49:00
終究只部過還是看法律有沒有犯法而已就算同樣是殺人
作者: moneyqueen ($w$) 2014-05-27 10:50:00
在無限上綱什麼啦XD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10:51:00
你不能把沒有的東西拿出來 世上本來就沒有善惡
同樣的若是不談法律,經濟獨立也就是自己是否脫離父母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52:00hi~ 哈囉~ 還在想答案嗎? ㄎㄎㄎ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53:00以你xanthippe上述的準則~ 是否十幾歲而經濟獨立的人犯罪~其父母就可以不用出來道歉?
社會上有些人,包括受害者家屬,都覺得他父母至少得出面他父母不這樣作,不近人情,而我們也就知道了我的論述就這麼簡單,妳們要談什麼細節,法律問題我只是覺得你們來鬧而已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54:00哦~~ 從經濟獨立的成年人轉向走啦? 好白海豚喔 XDDD沒人在鬧啊~ 完完全全針對你內文裡自己提出的論點和定義來反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55:00問耶~ 除非你覺得自己是在鬧的 XDD
他的父母的確比較不需要對他小孩作的事情道歉但是要對沒有好好扶養小孩道歉
作者:
WTFDARK (惡鱷)
2014-05-27 10:56:00幫補喔 父母要負一定責任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56:00得到囉!! ㄎ 13歲出外工作並犯法者 父母不需出面道歉!!
光是不近人情這一點要來argue,還用法律觀點,就是來鬧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57:00靠杯 你但書好多喔 內文是說經濟獨立成年人"關父母屁事"耶
我說的都沒有關於法律,都只談人情,你在抓到什麼?你繼續去抓法律問題啊,靠杯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0:59:00我也沒在跟你說法律啊 這不是強調過很多次了嗎? 中文不好?xanthippe表示:13歲經濟獨立犯法者 父母不需為其行為道歉!
作者: jase1979 2014-05-27 11:00:00
該負責的是殺人犯,又不是他的家人,不出面又怎樣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1:00:00對我來說的確不重要啊 (拍)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5-27 11:01:00撕掉偽善的假面具很有快感罷了 ㄎ
呵呵,請定義偽善啊有人說沒有善惡存在了,你是在偽善什麼?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7 11:04:00
正解說法是 撕掉平常出社會需要帶上的[面具]人與人之間如果不戴上面具 是無法交流的
作者:
backid ( )
2014-05-27 11:05:00二樓只會同一招:繼續追究父母會離死刑更遠哦~爛邏輯!
作者:
dsfrf (銅噓哥)
2014-05-27 11:06:00你知道陳進興的家人小孩 到最後都要遠赴國外嗎?
說得好,這一層面具就是人與人交流的一種潤滑劑沒有這層善的面具,我們的社會交流會增加很多成本樓上噓的,當初輿論沒叫他家人出來面對沒出來面對也這樣了,這跟面不面對沒關係
作者:
dsfrf (銅噓哥)
2014-05-27 11:09:00看到酸民嘴臉 是個人都知道不要把個資給嗜血霉體
雞蛋再密也有縫,他父母得生意夥伴難道不知道?生意遲早也是受影響,現在躲起來並不聰明反而鄉民知道了也沒什麼影響,在這邊嘴砲而已
作者: turtleaoc (迎霜) 2014-05-27 11:21:00
正常人都會覺得父母是有責任的 他們處理也不恰當扯到他們沒犯法就扯太遠了不過他父母的責任應該是家庭責任和道義責任殺人這件事的責任與他們父母無關
作者:
dsfrf (銅噓哥)
2014-05-27 11:28:00他父母有像你說那麼大尾的話...早就出國移民度假散心了拉
作者:
HuangJ (PandaJ)
2014-05-27 11:37:00改天ptt有人被砍我也不意外
作者:
hwsbetty (çš“å°çŽ¥)
2014-05-27 12:43:00某ID看來是住無人島的
作者:
swangs (自己的萬華自己救)
2014-05-27 12:50:00真無聊 成年了就是成年了 還要算斷奶日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