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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韶涵被控違約案 一審勝訴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歌手張韶涵,與青田音樂簽定5年10張專輯唱片合約,青田再
委由福茂唱片行使,但張韶涵只發行6張就終止合約,青田、福茂聯手指控張韶涵違約,
共求償損失2465萬元。
官司纏訟多年,台北地院今一審宣判,認定張韶涵是合法終止合約,判張韶涵只須賠償第
7張專輯的預付酬勞4萬元給青田,其餘2461萬元免賠。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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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017863
4.備註:
台灣的櫻井莉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