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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好像自己就是法官一樣,以為若是父母害鄭捷變殺人魔,他就不會死刑。
並且懷疑板上質疑鄭捷父母的人,都是廢死聯盟派來幫鄭捷逃過死刑的幫手。
歸結一下,這位鍵盤法官的神邏輯:
如果鄭捷是父母害的 => 那麼鄭捷就不會被叛死刑 => 質疑父母的人都是要鄭捷不死的廢
死聯盟幫手。(神邏輯到突破天際)
精簡來說,該位鍵盤法官的神邏輯就是:鄭捷的死刑跟父母有因果關係,並且搬出刑法佐
證。
徹徹底底的鍵盤法官。
今天這件案子的關鍵就是父母,他父母死不出來,案情能有進展嗎?你這樣鍵盤斷案又多
高明?欠缺資訊,法理邏輯又欠通,如果今天真的是鄭捷父母害他變這樣,法官難道就會
因為如此就不判他死刑?會這樣想的,也只有你這種鍵盤法官。
刑法不是寫著酌一切情狀?所謂一切情狀,又不是單指四、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你這
位鍵盤法官,好像只把第四條當作死刑與否的唯一解,完全忽略
十、犯罪後之態度。
九、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
七、犯罪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關係。
三、犯罪之手段。
...等等其他的法條,不做全面性思考,邏輯不清,思想狹隘,單指你那句教化的可能,
又顯見你邏輯上的無知。
教化的可能,你的依據為何?鄭捷被問到父母在捷運上照殺不誤,你認為還有教化的可能
嗎?你舉曾文欽的例子,他說殺一兩人不會判死刑,依此邏輯,殺四個鄭捷不是死刑了?
況且曾的維基上寫:曾文欽國小畢業後即未升學,12歲時父母離異,進入職場後,工作環境均
為成年同事,而無與其年齡相仿之同伴,自此之後即沈默寡言,少與他人交往,亦鮮與家
人互動及交談。
鄭的狀況完全跟他不同:讀板中、讀東海,數學強到會嗆人,還會寫殺人小說,在六、犯
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上,曾文欽如何能類比?
再來,曾:自民國九十三年(2004年)八月起至犯案前的民國一0一(2012年)十一月間
止,長期受憂鬱、激燥、焦慮等情緒暨精神官能性憂鬱症、社會恐懼症等身心疾病所苦。
查鄭捷狀況:,直到念了板橋高中,離家很近,鄭捷一度變得開朗,甚至是同學眼中的搞
笑咖,不過單戀未果與家庭壓力,使他心中的抑鬱始終沒有消解。
症頭比曾少,還曾一度是搞笑咖,反觀鄭文欽一大堆毛病,請問能比嗎?單因家庭影響,
難道就能讓他逃過死刑嗎?
拿曾文欽這種死刑犯來相比,鄭捷都要冷笑了。
再來,你又以為鄉民追殺他父母是因為仇富。仇富的根據在哪裡?今天不就是媒體反常不
報他父母,才會引起鄉民的懷疑不是嗎?亂扣一頂仇富的帽子也只有你這隻鍵盤恐龍法官
才做的出來
邏輯欠通,通篇歪理,食法不化,東拉西扯,可以連窮人都拿來類比,說鄉民的質疑是想
幫鄭捷脫罪,扯出陰謀論,
鄭家人:連夜搬家 + 一紙道歉 + 申請保護令 + 派弟弟道歉 + 七日神隱 +作秀悲情
好一個陰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