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北捷南港站李姓副站長去年11月在站內巡邏,發現廁所外停了一台自行車,影響出入,便入內詢問「車是誰的?」發現是林姓男子所有,便勸他移車,不料正在如廁的林男竟手握生殖器,轉身走出廁所,「攻擊」李姓副站長,將尿液噴灑在其長褲上,全程被打掃的吳姓婦人目睹,士林地檢署偵查後,依公然侮辱罪嫌將林男起訴。
檢方調閱監視器,並訊問證人發現,林男當時一隻手臂受傷,以三角巾固定,單手牽著自行車,停在廁所門口,入內如廁,李姓副站長進入詢問後,便退了出來等待移車,過沒幾秒,林男步出廁所爭執「我為什麼不能停」,副站長好言相勸,林男又退回廁所,接著便衝出來「噴尿」,持續了4、5秒,副站長只能一手擋著林男,緩步往後退。
吳姓婦人於偵訊時證稱,李姓副站長態度客氣,卻突遭林男噴尿「當時有看到鳥」;林男則向檢方表示「中華民國沒人權,為什麼不能尿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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