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損害賠償怎麼計算 法律上都有規定 看到鄉民蠻愛用腦補應該賠多少錢
民法第192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
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損害
賠償責任。
民法第194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
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簡單來講一個人死亡,家屬可以請求項目1.殯葬費 2.扶養費 3.慰撫金
就簡單約略試算一下給大家看
: A、 受害者:
: a解青雲:住土城 , 夫死後,推估妻收入約22K~34K
: 留下3 歲兒子和2歲女兒,在新北市,請一個保母要15K
: 養大一個小孩到大學至少要500萬,捷運只理賠400萬
: 請問寡妻如何養活兩個孤兒?
目前實務上喪葬費大概都是算30萬上下
撫慰金大概是判80~100萬間 本案比較特殊 可能可以到150萬以此為論
所以基本賠償 30+ 妻150 +子150 +女150 +父150 +母150 = 780萬
撫養費的計算 目前兩說 一種是用該縣市平均戶消費支出/平均戶人數 一種是用所得稅
然後子女的扶養年齡是到20歲為止(法律不會算你什麼保母費跟大學教育費或補習費)
目前是85000/年 所以計算是 [85000x(17+18)] 但妻子也是扶養義務人所以還要除以二
子女扶養費部份1,487,500 就妻子的扶養義務的話 夫妻本來就互負扶養義務
但民法1117條規定 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
所以通常用退休年齡計算 以65歲算 目前女性平均壽命約83歲 受扶養大概18年
一樣比照上開金額計算 85000x18 =153萬 但小孩未來也有扶養義務
153萬/3 = 51萬
解的父母的部份 男性平均壽命76歲 假設兩者都還沒65
所以扶養費計算 85000x(11+18) /2 (解有個姐姐) = 1,232,500元
上開扶養費都沒用霍夫曼來算扣除中間利息來看 780萬+約150萬+51萬+123萬 = 1104萬
: b張正翰:住嘉義縣民雄鄉,準備求職, 若還活著,所賺的錢可拿來養父母
未婚無子女 父母尚在 年紀待查 都假設尚未滿65歲
喪葬30 + 撫慰金 150 x2 + 扶養費 85000 x(11+18)/2 (還有個弟弟) =1,232,500元
一樣沒用霍夫曼 30+300+123 =453萬
: C潘碧珠:住三峽,清潔工,月入推估約25K ,丈夫、兒子,月入推估約50K
潘女的部分 不清楚有沒有父母 假設沒有 子女均已成年不負扶養 以上開條件看一夫一子
喪葬30 +撫慰金 150x2 + 扶養費用 (假設丈夫沒到65) 85000x11 /2(子扶養義務)
=3,467,530
: D李碧雲:住板橋,退休,單身
這資料很少 不知道還有沒有親人.... 假設都沒有
不好意思 就是只有喪葬費 30萬...
大概簡單試算是這樣,當然實務上還有一些其他的算法,有可能會多一點也可能會少一點
你可以領慰撫金的金屬越多通常賠償金額就越多
我碰過一個案子是 媽媽很老了80歲 然後兄弟姐妹很多的 最後算起來賠不到200萬
雖然此人月收入很高 但未婚無子 so....
所以不是你越年輕死 薪水越高死就會賠越多 台灣的法律不是這樣看的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