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婦溺斃地下道 中市消防局:死者錯估形勢

作者: outra (奧特羅)   2014-05-28 11:10:50
我要來幫死者說幾句公道話
1.三寶開車所以危險?
我大一的時候,有大四學長騎車過地下道時撞分隔車道的牆壁而死。
不管是男女,都會有疏失。也不須過分譴責,因為人都會有不小心的時候,
只能提醒自己要更小心。
我開車在路上遇到最危險的是惡意在你面前急停的,
亂按喇叭,亂閃遠光燈(晚上超危險) 清一色都是男生,血氣方剛的兇車絕對比所謂的三
寶車更加危險。
2.地下水道入口有警示燈?
我想有不少比例的人跟本看不懂警示燈,尤其開車的時候雖然會懷疑,
但也不至於把車停下來吧。
好比你開高速公路看到路旁閃紅色警示燈你會停車嘛?結果開著前面
是斷橋你就摔下去了。
個人認為,若往前開會有死亡危險,該作的絕對不僅閃警示燈。
3.目測積水還開過去?
當時晚上下水道昏暗,能不能清楚知道積水很深是個問題,有時看起來不深,其實很深。
再者,請問積水多深該停車?誰能回答這個問題?
4.熄火不下車還在車內等?
很多人都事後諸葛覺得趕快下車阿。然後下車被旁邊車道車撞死,再說怎不留 車上呢?
我想正常人很難想像地下水道雖然淹水車熄火,但後來水可以漲到淹死人。 這還活在現
代社會嗎@@
首先,水可能漲的很快,等意識到不妙時,水壓已經使車門不易打開,或是擔心打開水會灌
進來。據報導描述,在跟車廠講話一分鐘左右失去音訊。
也就是遇到積水
作者: shiueyang (缺氧)   2014-05-28 11:11:00
現在流行檢討死者檢討被害人了?
作者: kgh (恩~~~)   2014-05-28 11:12:00
新竹也發生過類似的事 是騎機車的
作者: cgwishyou (晴時多雲)   2014-05-28 11:12:00
已閱,怎麼都沒有客觀分析。
作者: hellogym (ㄎㄎㄎ)   2014-05-28 11:12:00
上面都有LED字幕寫淹水請改道了 眼睛長在屁股事也沒辦法政府當初就要改建地下道了 受到地方反對 這我不會同情
作者: magi6049 (麻糬)   2014-05-28 11:13:00
有開過車遇到積水就知道阻力多大 這遇到一池水是急停熄火第一時間不是報警而是談理賠 也不注意水有沒有漸漸上升再說蓋一個大抽水站2.3年只能用一次等下要砲轟蚊子抽水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4-05-28 11:14:00
1.離題 2.3.死者在地人,路況絕對熟悉 4.缺乏常識,怕髒
作者: mecca (咩卡)   2014-05-28 11:15:00
結論就是 別人沒開下去 她開下去了
作者: magi6049 (麻糬)   2014-05-28 11:15:00
而且不是1分鐘無法挽回 是30幾分鐘喔 危機意識?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4-05-28 11:15:00
還有著高跟鞋駕車,明顯缺乏交通安全意識
作者: mecca (咩卡)   2014-05-28 11:16:00
但是還是市政府的錯無誤
作者: magi6049 (麻糬)   2014-05-28 11:16:00
市政府有錯 車可以賠 但命是自己丟的
作者: thomasdu   2014-05-28 11:18:00
我在96年遇到一樣的問題,當時我是第一時間棄車然後才電
作者: zzing (小Z)   2014-05-28 11:19:00
當時的雨超大 看不到LED等也很正常 應該要把地下道封閉才對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4-05-28 11:19:00
有水不能開下去不是常識嗎
作者: thomasdu   2014-05-28 11:19:00
話求援!我覺得死者最大的問題就是先打電話而不是先逃
作者: SmilingMan (笑面男事件簿)   2014-05-28 11:20:00
光光你的第一點就知道你邏輯有問題
作者: zzing (小Z)   2014-05-28 11:20:00
門被水檔住+電動車窗 要怎麼逃阿
作者: magi6049 (麻糬)   2014-05-28 11:20:00
看不到LED正常 但熄火又看水慢慢上來不逃正常?剛衝下去門絕對可以輕易打開 是水淹上來才無法打開
作者: i9100 (i9100)   2014-05-28 11:21:00
沒人說男性開車不兇殘. 但兇殘和無法理解的行為是兩件事
作者: magi6049 (麻糬)   2014-05-28 11:21:00
又不是掉到大水坑車慢慢沉 是車熄火水慢慢上來
作者: hihimen (aa)   2014-05-28 11:22:00
前面有二台車見狀就迴轉了,不明顯嗎?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4-05-28 11:23:00
前面都回頭出來 就你一個硬要開過去 搶快搶方便 出事自找的
作者: zzing (小Z)   2014-05-28 11:23:00
水不用淹到很高車門就開不了了拉
作者: capazek (Jerry)   2014-05-28 11:24:00
前面好幾台都迴轉了,就死者往前衝,這不是誤判嗎
作者: happytowork (yes~)   2014-05-28 11:25:00
說白了,高級外省人胡志強自己台中市長跑去台南助選被車撞不叫誤判情勢叫作大家來救救我老婆,台灣賤民淹死
作者: neilisme (亞雷斯)   2014-05-28 11:26:00
第二點講那啥屁話 你沒常識別當別人都跟你一樣蠢好嗎
作者: happytowork (yes~)   2014-05-28 11:27:00
阿拉大火燒死 小朋友被狼師性侵 那都是你家的事,都是
作者: outra (奧特羅)   2014-05-28 11:27:00
我沒說她沒誤判,請看第三點,但是值得同情的誤判
作者: happytowork (yes~)   2014-05-28 11:28:00
台灣賤民自己來承受苦果,我胡志強在議會嘟嘴皮怎樣?
作者: Gallardo   2014-05-28 11:28:00
這個也要護航...
作者: outra (奧特羅)   2014-05-28 11:28:00
不是說好幾台車迴轉出來,這不代表警示燈的作用不足嗎
作者: magi6049 (麻糬)   2014-05-28 11:28:00
第三點更扯阿 遇到深積水 是急停+熄火 沒有這麼複雜要硬衝也衝不過去的 只是台小轎車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5-28 11:29:00
跟照著導航開車結果開到海裡去一樣 值不值得同情要看人
作者: zzing (小Z)   2014-05-28 11:29:00
一個人缺乏常識並不該死 政府疏失明顯 這明明就是可以避免的
作者: magi6049 (麻糬)   2014-05-28 11:29:00
不懂這有什麼好護航的 每一點都有問題
作者: outra (奧特羅)   2014-05-28 11:30:00
所以請問magi,積水多深該停?
作者: zzing (小Z)   2014-05-28 11:30:00
地下道排水問題+無及時封閉地下道 光這兩點就夠了
作者: tsuyoshi2501 (Tsuyoshi)   2014-05-28 11:30:00
還台灣賤民勒 、還不是26過來的魯蛇
作者: magi6049 (麻糬)   2014-05-28 11:31:00
政府造成財務損失 但搞出人命 自找的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5-28 11:31:00
疏失是有拉 不過女方也有 我覺得扯平差不多
作者: vincehuang (小郎君)   2014-05-28 11:33:00
護航的很好笑
作者: tontonplus (東東不拉屎)   2014-05-28 11:33:00
所以積水的地下道是正常的,就擺爛咩
作者: hugr85 (hugr)   2014-05-28 11:33:00
宅宅好厲害 沒經驗 也可以說成一本書
作者: magi6049 (麻糬)   2014-05-28 11:38:00
地下道可以防豪雨 但這種爆雨要防 就是要$$ 或者改高架當地居民又不要高架 自找的
作者: outra (奧特羅)   2014-05-28 11:39:00
既然會出事,還是該花錢。我想不會有人批這浪費錢吧
作者: harlie (小肥貓與小胖妹)   2014-05-28 11:39:00
這種行為不可思議到一個新的境界 沒打電話還以為她要自殺
作者: outra (奧特羅)   2014-05-28 11:40:00
政府在公安上不應該鄉愿另外,當地居民不願改高架的說法,也需要查證吧
作者: tontonplus (東東不拉屎)   2014-05-28 11:42:00
現在被要求負責,也是官員自找的不是嗎???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4-05-28 11:45:00
居民不願意改高架不是之前就有當地人貼新聞出來了?
作者: outra (奧特羅)   2014-05-28 11:51:00
政府的交通政策怎會被一般居民影響,除非是有力人士
作者: magi6049 (麻糬)   2014-05-28 11:52:00
現在的社會不就這樣 強硬 就被說黑箱不依照民意硬來 不就造成現在大埔張藥房了? 政府2難
作者: mecca (咩卡)   2014-05-28 11:55:00
你不知道就是可以嗎?請參考西濱快速
作者: Nevhir (煙霄微月)   2014-05-28 11:57:00
四點全是你感覺 法院責任歸屬看的是客觀因果 不是感覺
作者: u304027 (freud)   2014-05-28 11:58:00
看不懂警示燈的,勸你別開車出門吧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4-05-28 11:58:00
怎麼不會被居民影響 你已為每個首長都是苗栗王喔
作者: junkjizz5566 (黑澤)   2014-05-28 12:06:00
幫三寶護航噓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4-05-28 12:07:00
又開始怪政府政策為什麼被民意影響, 不是從拜耳和國光石化的時候就這樣了? 政府不顧民意 -> 被抗議獨裁, 政府不作事-> 被罵要政府幹嘛, 不是一直都這樣XD
作者: Algieba   2014-05-28 12:11:00
沒常識也要怪政府囉?
作者: PHINEAR (忙完 我回來了)   2014-05-28 12:33:00
兇車危險沒錯 但三寶的危險在於無法預測
作者: yumanatu (nai)   2014-05-28 13:05:00
如果是外地人還情有可原,既是在地人應知那地下道下大雨便會淹水積水,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是找死啥才是找死
作者: iapan   2014-05-28 16:13:00
溺斃和開進去請分開判,大家都夠小心絕不會開進危險區域?要靠人民自己注意危險區域?相關單位不用封鎖或修建危險區域?那個下水道就算未來淹不死人,至少也會再淹掉几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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