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夜店買醉遭撿屍 懷孕產子被告通姦 2014年05月28日12:41
桃園1名陳姓男子與賴姓妻子101年6月間離婚,沒想到4個月後賴女竟產下1子,把該子登
記在陳男名下,陳男去年5月申請戶籍謄本時竟發現戶口內突然多了一名兒子,怒控前妻
(38歲)通姦。
事後開庭時賴女向法官表示,當時因陳男因家暴與爭取子女監護權,鬧得不可開交,獨自
到新竹夜店飲酒,想放鬆心情,一名自稱是台商的男子來搭訕,沒想到她喝到不省人事遭
撿屍,翌日早上發現自己衣衫不整躺在座車後座遭性侵,事後發現月經沒來,最後產下1
子但不知生父是誰,就把生父登記在前夫名下。
由於擔心無法爭取到與2名子女的撫養權,心想生下來後,至少還有一個小孩陪伴,才沒
去墮胎。桃園地檢署認為賴女說得不無道理,無法排除她因酒後遭性侵,且沒有積極証據
顯示她有通姦行為,今予以不起訴處分。(張沛森/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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