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李宗瑞性侵22名女子 遭判37年半鞭刑24下
新加坡一名男子因為下藥性侵22名與他約會的女子,被星國檢方稱為「新加坡史上最可怕
的連續強暴犯」,27日遭到法官判刑37年半與鞭刑24下。
根據新加坡《海峽時報》(Straits Times)、《今日報》(Today)網站報導,現年44歲
的阿瑪德(Azur Ahmad)在2008年7月至2009年8月間,下藥性侵22名年齡18歲到38歲的女
子。
阿瑪德性侵女性的過程與曾經轟動一時的李宗瑞案相似,都是先下藥迷昏女性,再用手機
錄下性侵的過程。由於被害人被下藥,因此過程中都意識不清,等她們隔天醒來後找上阿
瑪德,他就會說是被害人喝多了導致昏迷,有些被害人因此起疑而報警。
2012年8月,阿瑪德承認性侵女子,但否認對她們下藥。法官沒有採證他的證詞,27日仍
判決阿瑪德罪名成立,判刑37年半與鞭刑24下。
http://www.nownews.com/n/2014/05/28/125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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