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公都是誠實繳稅的居多
名下有一堆房產的人 (大於3間)
根本就是國稅局每年主力查緝的目標
每年都會查得乾乾淨淨的
至於要節稅的方式可以實際出租 但是設自用住宅
但是自用住宅有限間數 還有一堆規定 可以節 但是不容易
至於店面的部分 幾乎都是照實申報 轉嫁給房客
店面要營業用途 如果不申報租金 整個帳務都會很難做
更不用想說 萬一將來房客要裱房東 會不會退租的那一天 就把資料公布出來
結論
那種手上持有一堆房產的人 都是核實課稅的
像新北市副市長以上的某人 老婆每年出租房產的繳稅額可能比老公的收入還高
是非常誠實申報的繳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