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警察說了算 闖紅燈 罰單撤銷
【聯合報╱記者王慧瑛╱即時報導】 2014.05.29 11:18 pm
新竹黃姓男子被警方開闖紅燈開單,他堅稱當時是黃燈,警方他「有問題去申訴,給你看
監視器畫面」。黃男提行政訴訟討權益,法官審理發現路口監視器故障、警車行車記錄器
沒開,警員一面之詞被法官推翻,撤銷罰單免罰。
判決指出,黃姓男子去年7月21日凌晨開車行經光復路,巡邏警員認定闖紅燈並開單,他
堅稱當時是黃燈,警員告訴他「有問題儘管申訴,會給你看路口監視器」,他得不到畫面
佐證,憤而提行政訴訟。
處理警員作證時,坦承當下來不及拍照存證,事後調監視器,因機器故障,無法舉證。警
員說,當下的闖紅燈認定是依據判斷而來。
黃男要求看警車行車記錄器,但警方竟沒有將行車記錄器插電。
法官認為,執法者要處罰人民,就要提出充分證據來證明,舉發機關怠於提出科學證據,
除處理員警的證詞外,欠缺其他證據,因此判決罰單撤銷。
【2014/05/29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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