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AiZuGuo (日音王道)》之銘言:
: 人口聚居達125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
: 得設之。
: 彰化人口129萬人
: 且
: 北有二都,南有二都
: 只有中部一都
: 為了區域發展是不是也該讓彰化升直轄市
: 再不升等人口跌到125以下就...
: 有沒有這方面的八卦
不必擔心,又不是基隆,中台灣在這方面早就都規劃好了,
直接縣市合併就可以,(台中市、彰化縣合併)
首先修改地方制度法,讓直轄市可簡稱「都」或「州」;
其次在現行規定,都底下只能有區,
我們把它改成,都底下可以有縣(市),也可以有區。
這三種縣級單位,只是名稱不同,讓民眾升格自爽用,
其實法律上把它規定成和鄉(鎮、市)一模一樣,
讓你愛升格成什麼,就升格成什麼,但還是和鄉(或區)一樣。
接著就借用台中市的人口把彰化縣合併升格。
然後把舊彰化縣分成八個縣:
彰化縣、和美縣、鹿港縣、員林縣、
溪湖縣、田中縣、北斗縣、二林縣。
若居民比較喜歡取名叫區、或市,也可以隨著民意,
反正都一樣是縣級,只是名字聽起來比較威而已,實際沒啥不同。
彰化市、和美縣、鹿港大鎮、員林市、
溪湖縣、田中大鄉、北斗區、二林縣。
所以你說升格直轄市有沒有意義?
嗯,超沒意義的。可是民眾就是很愛升格啊。
所以就乾脆把所有的縣市都併一併,全變成直轄市,
舊的鄉鎮全部升格為縣(或區),這樣大家都升格了,
然後大家都升格其實就和沒有升格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