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wmtsa (補刀)》之銘言:
: 其實我覺得柯P這招還滿有意思的
: 假設技術性的問題都能克服
: 在未來人類一出生就開始接觸電腦/smartphone/tablet與網路的年代
: 網路投票才真的有可能讓直接民主實現
其實投票方式只是個工具.
在美國(不確定是不是全美國的每個郡都是)(郡是有點像縣的等級的行政單位)
很多地方計票也是用電腦進行.
美國因為很多東西是用選的(上至鎂國宗痛, 下至市鎮長官或民代甚至地方法官,
各重要委員會主席還有警長), 可是又不可能每個選舉都舉辦一次投票, 所以通常會
設法集中到跟總統大選一起進行. 一次投票可以多到三四十種選舉.
投票的時候, 要劃一張像聯考時後的答案卡一樣的東西, 不過那個"答案卡"
是大概有B4-A4-LTR那樣大的紙張. 上面依照各種不同的投票項目, 分成很多區.
每區裏會有若干選項, 選舉人拿筆把自己想要選擇的選項塗黑即可.
一張選票是正反面都有, 因為要花很多時間"選", 所以投票所通常會找
不小的地方, 放很多有圍幕四邊遮住台子(或其他類似設計或功能的設備)
選舉人領票以後就找個台子躲進去選. 選完以後直接塞進電腦計票機裏面
當場計數. 晚上投票結束後就送出去. 各州各郡方式跟選票格式不盡相同
好玩的是, 美國沒有像台灣統一公發的"國民身份證"或"戶口名簿", 也沒有所謂
"投票通知書.投票是採登記制. 可以事先登記為選民或甚至當場登記. 登記時是看
出生證明或公民紙. 聽說有的不是非常認真猛烈的地方, 甚至可以在投票所當天用
駕照先行登記, 再補件確認. 這在台灣大概是無法想像的事.
回到台灣.....聽過二十幾年前某院校資訊相關科系系會長選舉, 因為操作不慎或
其他原因, 在正式投票前不慎未把最後一次模擬的結果完全清除; 投完票後發現時,
設定系統的學生馬上交代後事準備申請休學打包回家; 結果是被選舉人各方都不認為
這是問題, 全部同意再重投票一次, 連系主任跟院長也去學生宿舍向當事人說好說歹,
才讓當事人繼續留下來.